邹寿汉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傅振荃是董总捣乱分子”

《赤道论坛》2014-11-08 南洋商报/全国版

 

 

 
邹寿汉(左)严厉抨击傅振荃削弱与控制董总
対外的立场,存有隐议程。

(吉隆坡7日讯)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形容秘书长傅振荃是董总内部的一小撮捣乱分子,并要对方勿在董总内部拉帮结派成立小集团,且不顾原则与法治与一小撮人存有隐议程。

他说,这利益集团的恼羞成怒时,也彰显了其阴谋。

 

鸵鸟心态转嫁危机

 

“鸵鸟在转嫁危机的时候,永远将头插在沙子里,自以为别人看不到它撅在外边的屁股。”

 

他表明对傅振荃的不实指控保留法律诉讼权利,以维护个人的名誉损失。

 

邹寿汉今天在声明中指出,傅振荃公开倒他,证明董总不再是一些人眼中的鸡肋,不论是小人还是君子,都不可否认董总在华社和华教过去、现在及将来扮演的重要角色。

 

“傅振荃、一些华团与华教团体及某些政治人物肆意指责及攻击我,这一切只证明自己过去所做的一切毫无私心可言。

 

“傅振荃指我漠视董总和华教利益,这究竟是谁的利益?难道我坚决捍卫董总和华教的基本利益,也要受到指控?我的个人利益如何凌驾在中央委员之上?我策动了什么民间团体和人士?”

 

邹寿汉严厉批评傅振荃擅自拟订发言人机制,以削弱与控制董总対外的立场,其背后议程是要控制主席与署理主席的发言权。

 

犯“众怒”导因是关中统考

 

邹寿汉郑重声明,他的所作所为无愧于心,也无愧于华教、华社及华校师长,并指傅振荃的种种指控是莫须有罪名。

 

“我有出卖华教的权益?我有出卖董总与统考的利益吗?在法治和民主制度,我有权利向各州董联会解释和辩解,在程序上,傅振全等人必须以书面警戒通知,列明罪状和确凿证据,而不是拿我做靶子、泄私愤、搞小集团。”

 

谈到关中,邹寿汉说,他所以犯了所谓“众怒”,最大的导因就是关中统考问题。

 

“我无惧栽赃陷害,纵然为此丧失名誉与权力,我仍不改对华社和华教的赤胆忠心,仍会直言不讳坚持正义。”他说,董总失去一个邹寿汉,相信会有更多的高于邹寿汉的忠直之土前赴后继,奋力向前。

 

他希望华社认清当前危机,不要被部分伪华教工作者蒙骗,避免大马华文教育沦为另一个“新加坡华教”。

 

他认为,傅振荃史无前例的越俎代庖,横行霸道的企图推翻最高领导,其所作所为已经不仅是分裂董总与华教,而是摧毁董总。

 

(南洋商报)

 

 

附:【声明全文】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声明

日期:2014年11月7日

 

近期以来华社空前的热闹非凡充满争议,董总六十年来从未有过内斗如此汹涌澎湃,华教堡垒再次充满全新严峻的挑战,面临被内部瓦解的危机。新一代年轻人也以前所未有的热情,令我动容的一面倒支持董总。也出现了许多的史无前例的场面,华社和董总史无前例的分裂剑拔弩张;董总秘书长傅振荃史无前例的越俎代庖,横行霸道的企图推翻最高领导,不仅蓄谋推翻我,更于11月4日在《光华日报》上公开要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下台,看来博秘书长的胃口大开,已经不只是分裂董总与华教,而是在进行催毁董总这个肩负民族大业,捍卫母语教育,不畏惧强权与势力,爭取公平合理权益的组织。

 

傅振荃倒我,我高兴,我自豪!高兴的是,董总再一次被推到了时代的前沿,不再是不明事实者眼中的鸡肋。不再只是大众眼中的“革命者”。无论是小人还是君子,都不可否认董总在华社和华教过去、现在及将来所占据的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更不能否认它是唯一真正代表华社基层民众呼声的最权威机构。自豪的是,几十年在董总为华社和华教奉献的途中披荆斩棘,历经风雨坎坷,我这个位置是个有功无赏打破要赔的苦差,费时耗力,多数人望而却步,隔岸观火。现如今却炙手可热,到了费尽心机倒戈夺权的地步,说明董总在马来西亚华人社会的地位何等重要!说明前途纵然充满艰难险阻,却曙光在前。

 

傅振荃集团、一些华团及某些华教团体的大佬们及某些政治人物指责我,攻击我,我要说,你们的围剿打击,证明我实实在在的做対了工,证明我的工作毫无私字可言,才会动了你们的奶酪。你们的气急败坏就是对我工作的最佳肯定。于是,我要说,我要问:

 

1. 我要说:秘书长傅振荃的行径,你让我更坚定更清楚的看到以你为代表的一小撮捣乱分子和你代表的利益集团的恼羞成怒,显而易见的彰显了你们的阴谋,愈发暴露了你们欲盖弥彰,饮鸩止渴,依然甘之如饴的愚味。鸵鸟在转嫁危机的时候,永远将头插在沙子里,而自以为别人看不到它撅在外边的屁股。

 

2. 我要问:傅振荃对我的指控,说我漠视董总和华教利益,是什么利益?谁的利益?难道我坚决捍卫董总和华教的基本利益,也要受到指控?多次组织对外的,片面的,误导的,破坏的谈话是什么?片面了什么?误导了什么又破坏了什么?我凌驾了怎样的个人利益在中央委员之上?我策动了什么民间团体和人士?不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举办的什么活动不符合董总利益了?我的什么言论破坏了中央委员的互信和董总的利益?破坏了谁的形象?

 

3. 傅秘书长采取隐蔽和神秘的反常手法,擅自拟订发言人机制,列为董总的机密。董总没有施行机密法令,章程内并没有杷会议记录、会员或委员提案列为机密,法律也没有把社团的会议记录、各种提案列为机密。谁人有权力把它列为机密?就算主席和署理主席也没有这种权力。董总的操作过程、会议记录,提案等(除了统考与职员的相关文件除外)都须透明,必须攤开在阳光下。尤其是傅秘书长所提出的发言人机制,是要削弱与控制董总向來対外敢怒敢言的立场、其实是要控制主席与署理主席的发言权。是不是因为我们讲得太多?得罪了权贵?那么一个不讲话的董总和不讲话的主席与署理主席、要来何用?我捍卫董总操作程序的光明正大,就算我有在各种场合讨论过,有何罪可言?难道也要受到秘书长以机密法令提控?

 

4.我也要提醒傅秘书长,民主是要遵从法治精神,要有原则,要有理性,不是在内部拉幫结派成立小集团,不顧原则与法治,是一小撮人有着他们背后的隐议程,这就不是民主。主席拒绝你们的要求,是在执行民主的精神。

 

5. 我要说:我用几十年华教工作者的良知郑重声明,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心,无愧于华教,无愧于华社,无愧于马来西亚华校师生和家长,无愧于祖先及子孙后代。以上种种指控,在我看来并无一项构成可以勒令我撤职的依据,那是“現代版本的莫须有”,明显的违反了民主社会的自然正义法则。我有出卖华教的权益?我有出卖董总与统考的利益吗?在法治和民主的国度里,于情于理我都有向各州董联会解释和辩解的权利。傅振荃一伙程序上也要有书面的警戒通知,列明罪状和确凿的证据,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未经州董联会通过,没有州董联会授权的情况下,私用州董联会名义,置华文教育之大义于不顾,拿我做靶子,泄私愤,谋私利,搞小集团。你们才是真正颠覆华社和董总的蛀虫。我将义无反顾的号召华人社会和各界人士认清诸位的野心,坚决捍卫华教利益。

 

6,在这里无论如何不得不再提一下关中,我之所以犯了所谓“众怒”,成为一小撮人的众矢之的,最大的诱因就是关中统考问题。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课题,在此我不再赘言以示我对于那些指鹿为马,掩盖个人阴暗目的某些人的鄙视不屑。我只想向全马华人社会郑重声明,我无惧栽赃陷害,纵然为此丧失名誉与权力,我仍不改对华社和华教的赤胆忠心,仍会直言不讳坚持正义。董总失去一个邹寿汉,相信会有更多的高于邹寿汉的忠直志士前赴后继,奋力向前。我谨希望以我的事件为例,唤醒全马华人社会之民众、家长和学生,认清我们华教目前所面对的危机,不要被部分伪华教工作者所蒙骗,认真关注华文幼稚园国语化问题,国民型华小未来沦为双语小学问题,教育大蓝图全面实施后,华小及独中面对存亡的问题,避免我国华文教育沦为另一个“新加坡华教”。共同维护我们华教的百年基业,而我将为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对于傅振荃对我的不实指控,我个人保留在任何时候诉诸法律的权利,以维护为此所造成我个人的名誉损失。

 

附:【新闻剪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