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法案存漏洞恐贪污滥权 柔民联促设特委会探讨

《当今大马》2014年6月8日 晚上9点00分

柔州大臣卡立诺丁今午宣布修改《2014年柔州房屋及地产局法案》,阐明柔州苏丹必须根据大臣劝告行事,但是柔州民联仍然认为,法案还有数个漏洞或会造成贪污滥权,因此坚决反对这个法案。

柔州民联坚持要求柔州政府展延提呈这个法案,并促柔州议会成立特委会,深入探讨该法案。

随着卡立诺丁今午宣布修改法案后,柔州民联今晚召开两小时紧急会议,较后由柔州反对党领袖巫程豪宣读柔州民联对于这项法案的立场。

多名柔州民联州议员,包括柔州伊党主席兼巴力安尼州议员阿米诺胡达(Aminolhuda Hassan)、公正党武吉峇都州议员潘伟斯及柔州行动党主席刘镇东,也有出席记者会。

允许房屋局接受礼物

巫程豪举出法案存有漏洞的条文,包括第24条文、第27条文、第39条文和第41条文。

法案第24条文指出,柔州房屋及地产局可在法案的任何特定目的下,接受任何礼物。

巫程豪认为,这条文将鼓励柔州房屋及地产局贪污受贿。

法案第27条文指出,该局在得到州政府批准下,可以贷款予旗下官员购买房子、车子等商品,也可发贷学金或奖学金予官员及孩子。

对此,潘伟斯认为,由于公务员在其他贷款计划下,已享有这种福利,因此该法案无需再提供类似的福利。

可随时进入任何房产

同时,法案第39条文指出,柔州房屋及地产局可依据任何与征地相关的法令,以公共利益为由,征用不属于州政府的土地。

但是,巫程豪担心“这条文可能会被不负责任人士滥用或错用”,以征用土地。

至于法令第41条文则指出,执法人员可在任何时候,进入局长认为必须进入的任何房子和地产检查任何建筑物,及传召及盘问任何相关人士。

刘镇东形容,这是“非常严酷”的条文,很容易遭滥用。

“不要空降州议会法案”

因此,巫程豪呼吁柔州政府必须展延提呈这个法案,并交由柔州议会所成立的特委会,以深入探讨这项法案。

刘镇东建议,待这个特委会完成探讨及修改法案后,柔州政府可等到下一季的柔州议会,才重新提呈法案。

“我们要一个获得两党支持的法案,不要一个空降到柔州议会的法案。”

尽管如此,巫程豪强调,柔州民联仍支持法案的精神,那就是要为柔州广大人民规划更好的房屋建设与发展。

拒透露反对法案策略

询及若柔州议会明日仍坚持通过这个法案,民联州议会将有何应对策略,巫程豪却三缄其口。

“策略永远是秘密。当到了那个阶段,你就会知道。”

然而,他坦承,柔州民联等到法案提呈的前一晚,即卡立诺丁宣布将修改法案后,才召开会议讨论此事,是担心被扣上“反王室”的帽子。

“我们(之前)觉得,这总会使到我们被标签为‘反统治者’,但这个忧虑已经过去了。”

修改法案阐明苏丹角色

《当今大马》6月3日率先报道,《2014年柔州房屋与地产局法案》将赋权柔州苏丹,插手决定房屋与地产局的人事安排和调查该局的财政,甚至有权解散这个州机构,而引起关注。

经过数天的议论纷纷后,一度捍卫法案的卡立诺丁放软立场,今日在州议会上宣布,州政府将会修改房屋与地产局法案的一些条文,以便清楚阐明柔州苏丹是在大臣劝告下,委任该局成员。

“条文将被修改,明确阐明统治者的角色是根据州务大臣的劝告,特别是在委任该局成员方面。”

“最重要的是,其他条文将被去除。只有这个提及统治者的角色。其他(的条文)将以‘州权力单位’(Pihak Berkuasa Negeri)取代。”

根据大马律师公会的解释,“州权力单位”(state authority)意即州政府,或者是统治者根据州政府的劝告行事,而统治者必须接受州政府的劝告。

法案明日将呈上柔州议会辩论,由于明日将是本季柔州议会的最后一天会议,因此朝野双方届时的角力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