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2年11月9日 傍晚6点23分
警方连续第二天登上《当今大马》位于吉隆坡孟沙的办公室,以调查一封论及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马来人宗教自由论”课题的读者来函。
继昨天派遣15人之后,警方今天也继续委派7人大队到《当今大马》办公室,并且会见《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首席执行员詹德兰(Premesh Chandran)和主编法迪(Fathi Aris Omar)大约半句钟。
人权律师慕妮(Murnie Hidayah Anuar)也代表《当今大马》出席会面。
不愿当今电脑被充公
在有关来函作者斯蒂夫胡(Steve Oh,译音)的同意之下,《当今大马》将其电邮地址交给警方,以协助调查。
斯蒂夫胡今日在一篇读者来函就表示,“我不希望你(《当今大马》)的电脑被充公,因此请在抗议的情况下把我电邮资料提供给警方,并给予他们配合”。
警方随后就离开现场,并且没有录取任何口供。
今天的调查队伍同样是由首邦市警区总部高级调查官纳兹里哈伦(Nazri Harun)助理警监率领,他们是调查斯蒂夫胡所写,于今年11月5日刊登在《当今大马》的读者来函“努鲁给国家的崭新观念”(’Nurul’s watershed idea for the nation’)。
以伤害宗教罪名调查
他们是在下午4点抵达《当今大马》位于孟沙的办公室,并在大约4点30分离开。
这批警员在抵达时就出示八打灵再也推事庭,援引刑事法典第298条文新发出的搜查令,不过他们并没有充公任何物品。
警方昨日所出示的搜查令是根据煽动法令发出,这可能是他们所犯的疏忽。
纳兹里也重申,警方是根据刑事法典第298条文“故意以言词等伤害他人之宗教感情”的罪名展开调查,而非煽动法令。
根据法令,如果罪成,违反者将有可能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是罚款或两者兼施。
总编:运作未受影响
警方昨日总共花费90分钟时间向法迪、《当今大马》编辑吉瑞尔(Gerald Martinez)和人力资源部经理莎米妮(A Shamini)录供。
“我们的电脑并未被充公,因此我们的运作并没有受到影响。”
《当今大马》在2003年曾遭警方搜查,19架电脑被充公,同样是因为一封读者来函所引起。最终,《当今大马》没有被控,案件也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