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要安南道歉被指阻碍办公•凃亚眉等二人遭警扣查4句钟

王德齐及曾剑鸣

《当今大马》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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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绿色苦行者今日赴彭亨州大臣安南耶谷的办公室,要求后者针对诋毁绿色苦行的言论道歉不果,反遭警方援引恐吓与阻碍公务员办公罪名逮捕和扣查4句钟。

两人下午获保释,或许会在本月26日被控上法庭,否则就需到警察局报到。

绿色盛会宣传主任李健聪向《当今大马》表示,昵称“眉姐”的凃亚眉是在今早11点左右前往关丹州政府大厦的大臣办公室,打算要求后者道歉。

“眉姐对安南耶谷声称苦行者只走200公尺的言论感到很生气,因为她是其中一个苦行的人士。”

300x200x7f5ae1081511336325be36833b732bf1.jpg.pagespeed.ic.t5kn_gw5lv.jpg“她在州务大臣办公室等候大臣。当大臣出现,她就要求大臣道歉,但是大臣不愿道歉,眉姐就开始质问他为什么不道歉。”

“大臣没有理她,眉姐就很激动,局面也变得很僵,过后就来20名警察,把他们带走。”

安南耶谷上个月是在苦行结束后,公开质疑苦行队伍并未走完全程,反之不停休息然后乘车代步。

他甚至声称,苦行队伍所走的路,甚至不到200公尺,并指斥有关绿色苦行的事情,全是骗人的“垃圾”。

被带往关丹警区总部

除了今年71岁的凃亚眉之外,其两名同伴黄俊源和叶凤娇也被带往关丹警区总部。他们都是反对莱纳斯稀土厂的活跃人士。黄俊源还是绿色苦行运动发言人。

不过警方只是援引《刑事法典》扣留凃亚眉和黄俊源助查。

李健聪等50名民众和两名来自彭亨州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也到场了解情况,并给予援助。

李健聪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9条文逮捕凃亚眉,而援引186条文逮捕黄俊源。

第189条文是恐吓企图伤害公务员罪名,意即企图恐吓伤害任何公务员,或者促使该公务员积极作为某事或不作为某事。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刑监禁二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186条文则是阻碍公务员办公。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刑监禁三个月,或罚款100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当今大马》尝试致电关丹警区主任扎斯玛尼寻求回应,不过并没有人接听。

盘问获谁指示

李健聪透露,警方在下午4时许盘问凃亚眉和黄俊源完毕,并允许两人各以一名担保人保释出外。

他说,警方指两人或许在14天后,即本月26日被控上法庭,若没有的话,就需到警局报到。

他说,警方主要是盘问两人今天的行动是受谁指示,获得什么人支持,今天的行动是什么。

不过,两人没有回答多少问题,并称若是被控上法庭,就在法庭上回答问题。

李健聪表示,警方还阻止身穿绿衣服的支持者进入警局,惟后来经过交涉,警方才放行部分人士进入。

有人企图拿钱请喝茶

黄俊源在获准保释后也透露,警方逮捕过程中曾发生一个小插曲,一名马来男子在混乱中拿出一捆50令吉给他,要他带走凃亚眉去喝茶,不过他拒绝接纳有关款项。

他表示,他不太确定有关马来男子的身份,因为当时情况相当混乱,而他也一时也想不到太多。

“警方当时要把我带走,而我又要安抚眉姐,因此我看都不看就拒绝了他。”

他表示,有关款项看起来大约“300到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