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今大马》2013年1月16日 下午4点48分
晚上八点更新
沙巴皇家调查委员会听证会继续抖出更多“身份证计划”的内情,时任首相马哈迪的两名左右手,包括副部长与政治秘书都被卷入这宗发生在1990年代的丑闻之中。
一名沙巴国民登记局前官员声称,他们当时临时住在马哈迪前政治秘书阿都阿兹山苏丁(Abdul Aziz Shamsuddin)的家,以便协助发放蓝色身份证予外国移民。
住在阿都阿兹屋子
时任沙巴淡布罗里(Tamparuli)登记局主任的雅谷淡沙(Yakup Damsah)向皇委会供证,他与另一名登记局官员当时从沙巴飞到吉隆坡,并在甘榜班丹的一间政府屋子内工作。
“在收到时任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阿都劳勿(Abdul Rauf Sani)的指示后,我们被令来到吉隆坡,并住在阿兹山苏丁位于甘榜班丹的家。”
他指出,阿都阿兹山苏丁正是当时马哈迪的政治秘书。
负责签蓝色身份证
他说,他们是负责签发身份证以便发给外国移民,并较后交到八打灵再也的登记局总部进行塑封(laminate),之后才运回亚庇登记局分发。
“一个自称名字叫做末诺(Mat Nor)的人告诉我们的特别任务,他告诉我们,这是发出蓝色身份证给外国移民。”
后来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雅谷也指出,他知道上述行动属于非法,但是基于本身是公务员,必须服从指示行事。
“我们被告知,我们将免受任何法律行动对付。”
一个月共发四万张
他说,根据他们所获得的已填好的申请表格,他们的小组在一个月内共签发了4万张蓝色身份证。
“我们没有详细检阅有关表格,我们只是签发……我们知道他们是移民,大部分是印尼人及菲律宾人,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合法移民。”
他补充,上述行动的目的,是要增加穆斯林选民,并确保他们在1994年沙巴州选举投给巫统。
与此同时,他表示,这个小组也涉及另一个行动,即发出具有截止日期的临时身份证收据而不是公民权,纯粹是为了投票的目的。
阿都阿兹称不记得
无论如何,阿都阿兹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本身不记得此事。
“我不记得此事。”
马哈迪去年受询时也曾公开否认,本身在90年代一手推动这项“公民权换选票”的身份证计划。
美格朱聂亲自指示
另一方面,前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蓝利卡马鲁丁(Ramli Kamaruddin)较早前供证时也声称,他是亲自受到已故前内政部副部长美格朱聂(Megat Junid Megat Ayub)的指示,才进行幽灵选民的计划。
蓝利是阿都劳勿之后的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他指出,上述行动是在靠近选举进行的。
蓝利声称收到指示,利用那些名字已经在选民册内但不曾投票的选民资料,发出身份证收据予外国移民。
奥苏苏甘涉及其中
蓝利是连同后来在1999年出任沙巴首席部长的奥苏苏甘(Osu Sukam),在一家酒店内会晤美格朱聂。
“在1994年沙巴州选举之前两个星期,我收到电话到一家酒店会见美格朱聂。我被指示协助一个获得联邦政府认同的州政府取得胜利。”
“我被指示,利用那些资料已经在选民册内的选民名字与号码,以发出身份证收据,目的就是要允许他们投票。”
当局在发出正式的身份证前,将发出身份证收据予申请者。他解释,这种文件已足以允许持有者投票。
惟否认发出公民权
蓝利承认,沙巴国民登记局涉及允许印尼和菲律宾人在1994年沙巴州选举投票,但是他否认给这些外国人发出公民权。
他解释,这是因为这些非法移民获得的不是写着他们本身名字的身份证收据,相反地,他们拿到的是其他人名字的文件。
蓝利进一步指出,这些收据是临时的身份证文件,以便在获得正式身份证之前暂时使用。
发钱并用巴士载送
“但因为这些收据并未使用他们的名字,因此他们无法到国民登记局,并在较后将他们更改称为蓝色身份证。此外,这些收据也只有3个月的有效日期。”
蓝利补充,沙巴州选举后,涉及的方面曾采取行动,收回并销毁这些收据。
“在选举期间,我们将他们集合在一个地方,并且使用巴士将他们送去投票。”
“我们给他们每人支付10到20令吉,因为他们(当天)无法工作,因此我们必须补偿他们。”
蓝利表示,他的团队在被视为国阵“黑区”的特定州选区,平均每地安排200名拿到身份证收据的非法移民。
推翻沙团结党政府
蓝利跟其他涉案的国民登记局官员,最后遭政府援引内安法令扣留。他也曾是首相署国家安全理事会的成员,并在1993年接掌沙巴国民登记局。
“我出发到沙巴出任之前,有人向我汇报,指我的任务在于协助在沙巴创立一个亲善伊斯兰的州政府。”
“当他们提及这一点,我被吸引,并同意协助扶持一个支持伊斯兰教的政府上台。”
蓝利接着更明言,此一任务就是要推翻沙巴团结党主导的政府。
前官员:1990年飞隆市执行非法任务•蓝登记署名发非法移民
《星洲日报》国内 2013-01-17 11:01
(沙巴•亚庇16日讯)两名前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在今日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上供证时,透露他们1990年代曾受令执行特别任务,飞往吉隆坡在已填写好资料的蓝色身份证的背面署名认证,再分发予沙巴州内的非法移民。
一个月签近4万张蓝登记
他们此举除了要增加沙巴州内选民,特别是穆斯林选民人数外,更抱著要推倒当时执政沙巴州政权的沙巴团结党(PBS)的任务。
前担波罗里国民登记办事处主任阿库丹沙(60岁)今日以第14名证人的身份在下午出席皇委会供证时,透露他们在一个月内签署了近4万张蓝色身份证,在这之前时任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的阿都拉夫山尼和另一名官员也曾向他们讲解如何签署和向非法移民分发身份证。
住马哈迪政治秘书家
更叫人吃惊的是,他在供证时指他们一行人在吉隆坡时,是居住在时任首相敦马哈迪的政治秘书,已故丹斯里阿兹三苏丁的住家。
他也表示,尽管他知道他们在吉隆坡的任务是不合法的,但在公务员下级须服从上级命令的原则下,加上曾被告知有人会保护他们免於受到法律对付,因此他们也只能照命令行事。
“获得身份证的是菲律宾和印尼人,其中以印尼人居多……他们是符合和拥有登记为选民的资格。"
他透露,在他们所签署的身份证,所有资料,包括姓名、相片和身份证号码都已获得提供,他们的责任只是负责签署和送去国民登记局总部包上一层塑胶保护膜。
不过,他指他们除获得外地工作津贴外,并没有获得其他任何的奖赏。
阿库丹沙是在1996年1月8日在内安法令第8条文下,因涉及身份证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法令而被扣留,直至1997年6月才获释。
阿斯林:陪总监酒店晤美格
此外,第13名证人前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阿斯林西度今日下午供证时,证实他曾执行去吉隆坡的特别任务,同时也曾在1994年沙巴州议会选举两周前,陪同当时任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的兰理卡马鲁丁在亚庇凯悦酒店会面当时任内政部副部长拿督美格朱聂和前首席部长拿督奥苏苏干。
无论如何,他表示他不记得在吉隆坡时曾签署过多少张身份证,也不清楚他们一行人把多少张身份证带返沙巴州分派给非法移民,不过他确认,此举是为了增加沙巴州内的选民人数。
至於他与兰理在凯悦酒店与梅格朱聂的会面,他说,他们当时受指示增加沙巴州内选民,因此透过选举委员会和政党获得选民的资料,然後再伪造临时身份证收据以用作在投票日让非法移民投票的用途。
高坑州选区投200张票
“我在1994年沙巴州选举时,曾掌管高坑州选区的投票站,当时奥苏苏干是高坑区的候选人,我们在该选区投入200张(临时身份证收据和投票),在该州选区的选举中,奥苏苏干最终以64张多数票胜出。"
阿斯林同样是在1996年因身份证事件而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直至1997年才获释。
基朱基菲:哈里士命令发身份证
另外,第12名证人,前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基朱基菲(48岁)透露,早在1984年他刚在哥打马鲁都国民登记局服务时,其上司就曾向他展示一份由当时任沙巴首席部长的丹斯里哈里士签署的文件,命令该局的官员必须向特定的人士发出身份证,否则就会被革职查办。
他在供证时透露,他在刚担任国民登记局官员时,曾质疑过一名向他领取身份证的人士不符合资格,即非国民,但就被其上司叫入办公室内,并向他展示该封信函。当时他每日处理40至100张身份证。
“当时我还年轻,才19岁,处理的经验也不多,因此就遵照上司的指示去做。"
G-17专为非法移民发身份证
他指他在1986年,被调往亚庇的沙巴国民登记局总部任身份证填写员,为当时依然由人手处理的身份证填写资料和号码,然後在1990年代,成为专门处理为非法移民发出身份证和报生纸的G-17小组。
他披露,他不清楚在该段期间曾发出的身份证数量,但估计超过10万张,并指这些身份证都是有记录且是真实的。
获8万令吉酬劳
他透露,每张身份证的申请收费逐渐增加,到最後达到每张300令吉,所收到的“申请"身份证费用也将会交至该G17小组,而他也获当时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兰理卡马鲁丁给予他8万令吉的酬劳。
他补充,有关该由丹斯里哈里士发出的信函应只限於哥打马鲁都办事处的人知晓,不过在亚庇所执行的任务和指示,则是总部内所有人都知晓的。
他也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在1997年才获释。
(星洲日报)
“P"不代表身份证计划•罗斯兰:“P3"名单撤销1万6申请
《星洲日报》国内 2013-01-17 11:00
(沙巴•亚庇16日讯)国民登记局身份证部门沙巴和砂拉越特属单位主任罗斯兰阿利亚斯指出,该局从1979至1996年期间,在沙巴共发出了97万零199张身份证,当中有12万7千494张被监定存有问题。
撤销9万有问题身份证
他说,由该局主导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共撤销了9万1千656张经过调查後,发现有问题的身份证。
罗斯兰今日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听证会上供证时说,该局的沙巴和砂拉越特属单位是在1999年因行政需要而设立,并成立了一个“沙巴身份证特别委员会"主要是处理沙巴州有问题的身份证。
他说,相似的委员会并没有在其他州属成立,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了该局总监、行动部副总监、身份证部总监,以及沙巴和砂拉越特属单位主任。
他说,这个单位经整理後把有问题的身份证分3组名单,即“P1"共5万1千300人、“P2"共6万2千550人和“P3"共1万6千669人。
他在皇委会调查工作执行官马诺兹古律引导供证时指出,这3组名单的“P"字并非代表“Project IC"(身份证计划),当局的委员会经过调查後,已将“P3"共1万6千669人的申请撤销,没有发出任何身份证件予申请人。
不过,“P1"和“P2"名单的申请已发出了身份证件予申请人,调查当中有一些是合法的申请者,一些仍在监定中,一些则不合法,也有一些被列入黑名单。
他说,有问题的身份证是指那些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审核,就被发出身份证件予申请人的身份证,尤其那些使用宣誓书的申请。
不排除被用来登记选民
他表示,不排除这些有问题的身份证被使用来登记为选民,并已被列入了选民册,但认为持有这些出问题的身份证件人士,大多是使用复印本,或者是当时申请时所发出的收据。
皇委会成员拿督陈沛武过询问罗斯兰国民登记局是否有进行内部调查,找出这些身份证是如何没有依据程序发出时,罗斯兰说,特属单位的成立就是为了处理这批有问题的身份证,而这项调查工作现时仍继续进行中。
他过後也向皇委会成员拿督贺曼鲁宾解释说,当局自1987年就停止使用宣誓书做为申请身份证的有效条件;目前沙巴流动法庭在沙巴内陆遍远地区,由推事所审阅签发的宣誓书,是限於那些逾期申请,没有登记出生纸的孩童。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