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七天未控烛光会滋事者•黄伟益疑警方企图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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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3年5月29日 下午3点29分

由于事隔一周仍不见槟城烛光会滋事者被控上庭,民主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质疑,警方是否选择性采取行动,企图让事件不了了之?

“警方只是专注对付民联领袖及学生运动领袖,迄今却没有对付闹场并攻击新闻从业员的亲国阵分子,让我们不得不质问,警方为何要选择性采取行动?”

批评警方言行不一致

黄伟益今天发文告表示,5月20与22日,在槟城举办的两场声援阿当阿里独光会,分别引来一群以槟州巫青团副团长诺曼为首的政治流氓,以及土权分子和一班暴徒前来闹场并爆发肢体冲突,甚至要以电单车撞倒人民之声协调员何福翔。

“更有一名记者被头盔攻击,蒙受轻伤及眼镜破裂。”

他质疑,既然槟岛东北县警区主任颜康民事后说,警方确认了数名涉及在烛光会滋事的人,并且会迅速对这些人采取行动,但为何7天过去了,仍没见到警方把这些人提控上庭。

“难道,警方又要让这些事件不了了之?”

集会地位不影响行动

黄伟益表示,一场集会是否合法,不能成为警方采不采取行动对付滋事者的根据。即使主办单位没有办法在10天前通知警方,让一场集会无法构成合法集会,警方仍有责任对付滋事分子,包括立即逮捕行凶者。

“就像本月20日在槟城理科大学校园外举办的烛光会,警方选择全程袖手旁观而完全不出手,让我们怀疑警方是否默许这些政治流氓的行径?”

“同样地,警方在另一场集会未第一时间逮捕,欲以电单车撞人的土权分子和暴徒。”

“槟州总警长阿都拉欣与颜康民有必要解释,为何他们对国阵背景的政治流氓无动于衷?这些警察拿的究竟是人民的薪水,即使这是国阵政府给的薪水,到头来还不是人民所缴付的所得税,为何他们却不听人民的话、做人民的事呢?”

即使支持者也公事公办

黄伟益也是槟行动党秘书,他说,该党绝对不会认同任何使用暴力攻击新闻从业员的行动。

“这些新闻从业员只是在执行任务,他们不应该成为任何攻击行动被针对的目标。即使是民联支持者,我们亦要求警方公事公办,更何况是那些明显冲着新闻从业员而来的滋事分子。”

“迄今为止,警方只是热衷地援引煽动法令来提控民联领袖与学运分子,却无视前任上诉庭法官诺阿都拉所发表的“对华裔报复论”,以及促请政府废除华淡小的玛拉工艺大学名誉副校长。”

“难道这些人享有至高无上的法律豁免权,即使发表有损种族关系的言论亦不受对付?”

促总警长对付煽动者

黄伟益提醒,新任全国总警长卡立不能等闲视之,或者视之而不见以上事件,而必须即刻对付发表煽动种族性质言论的极端人物。

“不是去对付那些只是质疑选举成绩,而号召人民走上街头的民联领袖与学运分子。”

“毕竟,人民有权利质疑选举过程所引发的舞弊现象,包括通过联邦宪法所赋予的集会自由权表达人民的不满与诉求。”

“但那些有动机、有策划地煽动种族之间仇恨的人士,却始终不能逃避要面对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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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要闻精选/黄伟益疑警方企图不了了之.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5/29 05:14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