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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3年6月7日 傍晚7点24分
玲珑集团前执行主席哈林沙阿(Halim Saad)经过12年之后,入禀法庭起诉当年强迫他出售玲珑集团股权的人。
他声称,他被指示不得行使“认沽期权”(put option),相反地,必须将股权出售给国库控股。
哈林沙阿在今年4月入禀吉隆坡高庭,声称这项股权交易在2001年执行后,他至今仍未获得相应的13亿令吉以及土地交换。
《星报财经》报道,哈林沙阿将莫哈末耶谷(Mohamed Yakcop)、大马政府和国库控股列为答辩人。
莫哈末耶谷是政府当时的特别经济顾问,而国库控股至今控制过去隶属玲珑的马友乃德集团。
或成大马最大商业诉讼战
哈林沙阿(右图)表示,答辩人在2001和2003年两度故意欺骗他,或诱导他签署两项合同。
《星报财经》表示,若哈林沙阿能够说服法庭,强迫他出售股权的做法确有违法,则本案将成为大马史上最大宗的商业战。
哈林沙阿声称,他仅拿回1亿650万令吉的款项,而不是承诺的13亿令吉。
马友乃德卖玲珑股权掀波
玲珑集团曾掌握马友乃德相当的股权。惟在1997年,马友乃德宣布已买下玲珑的32.6%股权。不过,此事遭遇投资市场的反弹。
为了平息不满,哈林沙阿在1998年献议通过“认沽期权”方式,从马友乃德处买下玲珑股权。
当时的献议价钱是32亿令吉,其中他将分成4次支付款额,首3次是1亿令吉分期付款,而其余者在2001年2月14日“认沽期权”结束时付清。
据悉,哈林沙阿支付了第一期的1亿令吉付款后,却无法支付第二期的付款,而国库控股就在此刻介入,在2001年私有化马友乃德,并在较后撤销这项“认沽期权”。
哈林沙阿在2001年10月辞职离开玲珑/马友乃德。
此外,《马新社》报道,国库控股证实接到哈林沙阿的律师信。
国库控股在今天文告表示,由于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他们不会在进一步置评这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