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5造须为古甘死亡负责•斥前雪州总警长掩盖事实

《光明日报》要闻 中马 地方 2013-06-26 19:05

292x300.2013.06.26.gg130626n05_1.jpg 对於法庭的判决,古甘母亲英德拉流下了眼泪。(图:光明日报) 292x300.2013.06.26.he090128a22.jpg

(吉隆坡26日讯)在警局扣留所死亡的印裔扣留犯古甘,其母亲英德拉起诉大马政府等5造索取1亿令吉赔偿案经过近一年的审讯後,高庭於周三裁决,大马政府等5造需为古甘於警方扣留下突然死亡负责,赔偿85万1700令吉给英德拉,同时亦多番斥责时任雪州总警长的现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立,在此案上掩盖事实,而必需负上应有的责任。

高庭法官拿督VT星甘於周三早上耗时近3小时宣读书面判词,逐一点出古甘突然在警方扣留下死亡的种种疑点和不满,甚至还厉声斥责目前已升任为全国总警长的卡立,以及一众之前上庭供证的12名涉案警员对於古甘的死亡,难以撇清责任。

指涉案警员供词矛盾

他认为,古甘的死亡不可能只由第二答辩人;即时任首邦市警局警员的纳威仁所造成。

“当时,雪州总警长(卡立)明显在这宗案件上是处理和办事失当(Liable to Misfeasance),当时於2009年1月21日在沙登医院进行的首次解剖结果,就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公布,在文告中清楚阐明,死者古甘是死於肺积水,并说被告知古甘是想警员要了一杯水後就暴毙了。”

他指出,事实上,当时负责操刀的法医阿都卡林拟定的检验报告,指死者只有23组伤势,这明显与第二次由大马医药中心法医巴拉斯汉解剖报告;即古甘生前曾被殴打,共有45组伤势,以致肾功能衰竭而死的结果,具有颇大的差异。

“後来,大马医药理事会(MMC)在听证会後裁定阿都卡林违反职业操守。可是呢?当时雪州总警长并没有再次向媒体,对古甘的真正死因作出澄清,没有再次通知死者家属,而直至今天也不曾就此作出任何解释,这根本就是处事不当!”

他强调,古甘於警方扣留室遭遇的种种经历,绝不可能单凭警员纳威仁一人就可造成,而纳威仁的上司也绝不可能对这一切毫不知情,尤其是上庭供证的12名涉及警员,证词几乎都是互相矛盾,让法庭认定他们的供词是不可信的。

“他(卡立)言之凿凿说属下及他,并未在古甘死亡事件上掩盖真相,可是法庭实在难以相信这一切,审讯过程也明显出现警员篡改日记,以及警局日记记录不当等问题,当中一天的警局日记甚至还记录,古甘被扣留时的情况良好,这是难以置信的。”

他说,法庭实实在在地发现,卡立於其他证人在调查死者死因过程中,拥有多处令人“怒视”(Glaring)的矛盾,因此再三在庭内强调;不管是甚么阶级或地位者,都不可在法庭供证时,理所当然地“压抑”(Suppress)事实,以逃避责任。

法官质问没要求彻查

法官VT星甘质疑,他不明白为何古甘於扣留室案的案中被告首邦市警局警员纳威仁面对的是刑事法典第330条文(严重致伤),而非第304条文(误杀)或第302条文(谋杀),并质问为何时任雪州总警长的卡立没有要求深入调查,或者成立验尸庭调查古甘的真正死因。

“的确,案中的被告已於地庭被判罪成,面对3年监禁,可是被告已就此裁决向高庭提出上诉,只是令人惊讶的是,为何警方未向再深入调查或成立验尸庭,反而只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30严重致伤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他不明白为何警方没有听取总检察署的意见,援引谋杀或误杀条文调查这宗案件。

“为甚么?案发地点不过是一间首邦市内的警局,里头根本没有扣留所,为甚么警方不把古甘带至八打灵再也警区?”

促速成立警察投诉委会

法官VT星甘多次在庭内建议,政府应马上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以杜绝於警方扣留下死亡案件一再攀升,并强调皇家调查委员会提供的建议必须慎重参考,而非丢入冰箱内雪藏。

他认为,古甘於警方扣留下死亡明显就是警员看管不当,任何人被扣留在警方扣留室内,就是获警方的照料和看顾,可是此案明显是执法者出现问题,所以政府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是刻不容缓的事。

“早前成立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已清楚表明成立独立机关监管警方和执法者办事的必要性,这些建议不是就这样放在冰箱内雪藏,呼吁所有的关心社会人士、包括死者家属、独立机关等能够严正看待此事,不要被我国警队所影响。”

不过,他直言,虽然死者家属的民事诉讼并没有法律约束,但仍希望有关当局能够正视民众在扣留室内死亡或暴毙事件,而最令人难过和糟糕的情况是嫌犯在扣留室内死亡,成为一项刑事案,却让执法者变成违反法律的人。

滥用延扣令属藐视法庭

法官VT星甘强调,八打灵再也推事庭发出延长扣留令是合法的,因整个过程是依据程序发出,只是未料这项延扣令被滥用,而这也是一种藐视法庭的表现。

“正规获得延长扣留令,因最终遭人滥用,为的不是展开进一步调查,而是一再盘问和虐待被扣留的嫌犯,最终导致嫌犯死亡,这已让这项延长扣留令变得不恰当。”

他促请推事今後发出延长扣留令时,先详细向查案官确定是否有这个需要。

苏仁登:凶手仍逍遥法外

“今天的裁决不过是对死者家属一个微小安慰,真正杀死古甘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苏仁登於休庭後召开记者会指出,虽说死者家属尤其是古甘的母亲对法庭裁决感欣慰,但此次的胜利对家属而言并不够,因为那些涉及古甘命案的人,并没有被带上法庭面对刑事指控。

“我们说的是谋杀控罪!”他续说,既然法官在宣读判词时,一再点名时任雪州总警长的卡立,明显在古甘命案上掩盖事实和真相,甚至还办事不当等,令人不得不质疑目前已升任全国总警长的卡立的威信。

“法官说他(卡立)必须为古甘的死,及掩盖事实一事负责,这样的人还能成为全国总警长吗?我们要求他立刻辞职!当然我们也知道他一定不会这样做。我也是一名国会议员,我随後会把此事带上国会讨论,要求国会严正看待。”

而诉方代表律师拉蒂花说,法官在判词中提出多项疑问,希望大马皇家警察能回应,同时特别阐明,警察扣留所和警局理应是每个人的安全地方,不应变为刑事犯罪地点,所以政府有必要正式问题。

判决非针对大马警察

法官VT星甘说,此判决和他所说的一切,都只是针对此案而已,并未要把矛头指向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因此不希望他的判词成为情绪化的引发点。

“我个人是非常尊敬保护我国安全的警员,我所说的一切都是针对此案而已,不是全部警察,我知道很多都是无辜被指责的警员。”

另外,他表示非常感谢人权律师苏仁登的协助,坚持就古甘命案为其母亲英德拉提出控诉,甚至在苏仁登的坚持下促成第二次验尸,才能发现古甘死前被虐打的事实。

“死者已不在,法庭没有办法在庭上要求死者供证,我们就只能通过验尸或解剖获得答案,法庭非常谢谢苏仁登的协助,若不是他的帮忙,这事情已被扫入地毯下了,他是维护人权的救星。”

1千万惩罚索偿未获批

在法庭宣判的逾85万令吉赔偿额中,起诉人要求50万令吉的严重损失、1000万令吉的惩罚索偿,以及未定数额的特别损失,皆不获批准。

至於获得允许的赔偿,分别是母亲英德拉的生活资助(19万2000令吉)、葬礼开支(9700令吉)、痛苦的精神赔偿(5万令吉)、攻击及殴打古甘的赔偿(5万令吉)、错误监禁(10万令吉)、公务员处事不当(10万令吉)、模范损失(30万令吉)及堂费(5万令吉)。

新闻背景

儿毙命扣留所•母诉5造索赔1亿

古甘的母亲英德拉(工厂员工)因不满儿子古甘在警局扣留所内无故毙命,因此儿子逝世3年後(2012年1月13日)决定入禀高庭,向警方和大马政府等5造追讨至少1亿令吉赔偿。

她在诉讼中把副总警长拿督斯里卡立阿布巴卡、首邦市警局警员纳威仁、时任首邦市警区主任再纳拉昔助理总监、全国总警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五答辩人。

其中一名答辩人纳威仁曾涉嫌致伤古甘而被控上八打灵再也地庭,惟地庭在去年1月宣判纳威仁表面罪名不成立,在无需出庭自辩的情况下当庭获释,不满裁决的总检察署较後入禀高庭提出上诉。

23岁的古甘是於2009年1月14日遭警方扣留,当时警方怀疑他涉及在柔佛、彭亨、雪兰莪、森美兰和马六甲发生的19辆名贵车失窃案。不料,古甘在同年1月20日,被发现在警局扣留所内离奇毙命;家属在沙登医院认尸时,发现死者身上伤痕累累,怀疑古甘之死或另有内情。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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