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打巴国席上诉案 律师团无效付40万堂费

《南洋网》全国 2013-08-15 10:53

292x300.2013.08.15.130815g42.jpg 哈里哈南(左) 为瓦山达古马(右) 的唯一合法代表律师。

(怡保14日讯)霹州人民公正党针对打巴国席上诉案今日在选举法庭开审,选举法官拿督阿都拉曼裁决,霹州人民公正党针对打巴国席起诉人瓦山达古马的律师团无效,答辩人的律师团为有效,谕令起诉人支付40万令吉的堂费。

该案将在明日继续开审,被取消代表资格的起诉人律师团分别是西华拉沙、哥宾星、巴迪星、陈国强和玛力英迪亚斯,起诉人只剩下一名代表律师哈里哈南。

国阵打巴中选国会议员沙拉瓦南被列为第一答辩人,其代表律师为拿督费洛斯和阿布峇卡、第二名答辩人为选委官,而第三答辩人则是选委会,第二答辩人和第三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是由总检察署委派的法兰克林。

上午开庭时,双方就起诉人的律师团是否有代表权展开辩论,最终法官判决起诉人没有遵守1954年选举上诉法令第9和第34条文,裁决5人律师团无效,不能代表起诉人,起诉人须分别付各答辩人5000令吉,合计1万5000令吉。

总检察署有权委律师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哈利哈南在下午续审的时段则以1954年选举上诉法令第34条文作出挑战,指答辩人没有在该案的第一次回函上列出律师名字,以及总检察署不可委派律师代表选举官和选委会。

答辩律师团引述多州的选举上诉案力证1954年选举法令第34条文对答辩人无效,并获得法官认同。

答辩人律师法兰克林也说,在国家宪法下,总检察署有权利代表选举官和选举委员会处理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法官最终裁决总检察署有权委派律师。

“同时,起诉人需付5000令吉诉讼费给第一答辩人、各1万令吉诉讼费给第二和第三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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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要闻精选/律师团无效付40万堂费.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8/15 02:04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