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3项控罪皆罪成的拿汀斯里罗斯玛闻判后,在被告席上为本身发表减刑陈情,提到自己是家庭中仅剩的支柱时,一时忍不住泪洒公堂。
“我希望(法官)阁下能考虑一点,我们一家现在已受苦。如今在家中,我即是母亲也是父亲,家庭中的一切。
“我一名妇女,现在需要接过一家之主的角色。我请求您以同理心和带点人情,看在我是一名女人的份上。”
哭诉称是受害者
70岁的她宣称本身对该计划涉及的工程金额都不清楚,哭诉本身是受害者,从来没有在砂拉越学校电供计划中拿过分毫贿赂金。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午判决罗斯玛3项控状罪名成立,各项罪控判监10年,以及罚款高达9亿7000万。罗斯玛获准缓刑进行上诉,但她也向高庭法官要求轻判。
她在陈情时,全程没有看任何讲稿。
在谈到自己母兼父职的部分时,罗斯玛忍不住流泪,语带哽咽地发言。
“法官,我从来没有偷窃任何钱,我负责的大马正副部长夫人协会(BAKTI)里面就有4500万令吉,我从来没有偷窃过分毫,我们甚至筹募到2200万令吉的资金。对于被指收取贿赂,我听到后很伤心。
“我对日拔控股(前董事经理赛迪的所为)毫不知情,我有劝告他不要上当,我从来没有要过钱,也没有人看到我在数钱或把钱带到楼上。
“请听听我的心声,我尊重你的裁决,但我想带着对法庭美好的印象离开。”
罗斯玛也告诉法官本身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包括成立一个打击性犯罪的儿童特别法庭。
她强调,在莫哈末再尼宣判后,她感到很伤心。“我不想再多说什么。我尊重你(法官)的裁决以及所做出的结论。”
她说,她在国家学期教育计划(Permata)做的事情,随时都可以到布城查证,另外,她也是大马羽球协会的主席。
她表示,可以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她感到开心,让这个国家成为好的国家。
她说,她从来没有要偷窃任何钱,也从来不知道这个太阳能工程涉及这么多钱。
“我的遭遇,也可以发生在你们(其他人)、你的孩子、你的孙子身上。我是受害者,希望上苍能为这一切做主。”
她表示,她也经常提醒自己,本身是丈夫的妻子,所以她不会干预丈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