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同规理会“总督”翻译 砂华总:“总理”恰当正确

(古晋2日讯)砂华总认为,“Premier”在中文翻译为“总理”用词是恰当和正确,并建议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译名小组在探讨有关问题时,尤其对砂拉越政治与社会背景时能加以深入探讨和研究,这才对砂拉越历史有深一层认识。

砂华总针对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委员长暨译名小组主席拿督吴恒灿指“Premier”正确译名应是“总督”表示不认同,并认为有必要透过文告以正视听。

砂华总说,根据英殖民地时期的官方文件,“总督”一词实际上指“Governor”,而非“Premier”,因此采用“总督”为“Premier”译名,不但将造成中文译名混乱,而且殖民地色彩浓厚。

Sarawak, Premier

文告称,砂政府决定以“Premier”取代“Chief Minister”做法,与加拿大和澳洲政府架构雷同,即中央领导称为“Prime Minister”,而各邦或州领导则称为“Premier”。

“在中文译名方面,马来西亚中央领导称为首相,而砂拉越邦的领导称为总理,完全是合理。”

砂华总说,在这概念下,“总理”是主权国家下的一邦领导,而“总督”则是听命于君主国的殖民地领导,政治地位自然不能相提并论。

文告也说,吴恒灿在文告中指“总理”称谓有“不尊重马来西亚君主立宪体制 之嫌”,是言之过重,而且不清楚其依据何在。

文告说,“总理”称谓并没有“国中有国的错误表述”,它所要表述的是“国中有邦”, 完全符合1963年的马来西亚立国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