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法院九司一致裁决,雪州议会无权立法授权雪州伊斯兰法庭裁定雪州宗教机构的事务。
律师梁信友今日发表推文说,联邦法院九司是以9-0一致裁定,《雪州伊斯兰管理法令》第66A条文违宪。
联邦法院认为,雪州议会《雪州伊斯兰管理法令》66A条文下,立法授权雪州伊斯兰法庭裁定雪州宗教机构的事务,已和联邦宪法有所抵触。
这也意味着,雪州议会立法授权雪州伊斯兰法庭,裁定雪州宗教机构事务的做法已越权。
2014年,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以伊斯兰姐妹组织(SIS)奉持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意识形态,而裁决该组织为“异端”组织。
伊斯兰姐妹于2014年10月向高庭入禀司法审核,主张民间组织不应该受到伊斯兰法规的约束,进而要求判定上述的“异端”宗教裁决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