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包装沙砂为“马来西亚大陆” 副部长称不影响两州特权

负责沙巴和砂拉越州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哈尼法认为,现有法律中使用的术语已经足够,政府目前无将东马两州重新包装为“马来西亚大陆”。(档案照:透视大马)

负责沙巴和砂拉越州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哈尼法说,政府在现阶段无意将沙巴和砂拉越州重新包装(Rebrand)为“马来西亚大陆”(Mainland Malaysia),因为此举对这两州属并没有任何好处。

哈尼法今日在国会说,政府已注意到在野党议员的这项建议,如果有需要,中央政府会考虑。

“这个品牌并没有带来任何好处。这只是为了方便参照,它并没有增加或减少给予这两个州属的特权。”

哈尼法是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环节,回答斗亚兰区国会议员威弗马迪乌斯登敖的提问时,作出上述回复。

威弗马迪乌斯登敖指出,沙巴和砂拉越占了马来西亚国土面积的60%,并询问政府是否计划将这两个州属重塑为“马来西亚大陆”。

不过,副部长说,“马来西亚大陆”的名称在联邦宪法和现有法律中从未用于国家的任何领土,“东马来西亚” 和“马来西亚半岛”是主要使用的术语。

“在现有的法律中,已有几个术语被使用,例如在1948年和1967年诠释法令(388法令)第3条文,将“东马”定义为沙巴和砂拉越;“马来西亚半岛”则定义为吉隆坡丶布城丶玻璃市丶吉打丶槟城丶霹雳丶雪兰莪丶森美兰丶马六甲丶柔佛丶彭亨丶登嘉楼及吉兰丹。”

她说,这两个术语与这两个地区的土地面积或领土地位的差异无关。

她认为,现有法律中使用的术语已经足够,政府目前无将东马两州重新包装为“马来西亚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