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随着政府与希盟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承诺恢复司法机关独立,两名退休法官认为,司法委任委员会(JAC)在委任法官上应享有更高权力,首相不应该居中发挥作用。
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说,政府应该修宪,以赋权司法独立委员会在谘询统治者理事会后,直接向国家元首提呈委任人选。

“首相,作为行政机关的领导,在法官任命上不应该有角色。”
哥巴斯里南是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询问时,就朝野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作出回应。
他说,目前法律立场是首相可以推翻司委会的提议,而这并没有很好反映司法机构,作为宪法守护者的地位。
他也提到,一个经过全面大改的司委会,接下来必须与法官面谈,并推举那些拥有良好纪录的人选晋升到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
他也认为,宪法和司委会法令也应该增设一个条款,允许高级律师和高庭法官直接晋升到联邦法院。
他举例,高庭法官如拿督柯林劳伦斯、莫哈末再尼、莫哈末纳兹兰和拿督黄杰强(译音),都有晋升潜能,而他们的才能不该被浪费。
另外,退休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希山慕丁指出,2007年的林甘短片皇委会案件,已揭示政治恩惠如何在法官升迁上扮演角色,这对司法机构很不利。
他提到,现有的司委会有9名成员,其中5人是由首相所委任,这是不健康的实践,也存在首相没委任独立思想人选的风险。
他认为,司委会的成员应该扩大,以涵盖总检察署、律师公会、学术界和外行人代表;而我国也可以仿效英国的方式,采用竞争的方式遴选司委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