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无法取得司法检讨准令,以挑战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建议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行动。
安华无法取得司法检讨准令,是基于上诉庭于今日,批准总检察署针对拿督斯里安华,欲挑战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建议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行动,所提出司法检讨的反对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丽雅娜是于今日,通过Zoom视讯远程审讯方式,做出上述裁决。
玛丽雅娜已于上个月擢升成为上诉庭法官。

代表总检察署的联邦律师莫哈末沙烈胡丁随后接受媒体询问时指出,上诉庭是基于联邦宪法第150(8)条款阐明,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属最终和具决定性的,且不能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或质疑为由,做出有关裁决。
“法官(玛丽雅娜)也在裁决中强调,上诉庭没有权限审理涉及联邦宪法第150(6)条款和150(8)条款的案件。”
“内阁和首相慕尤丁劝告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行动,不能再任何法庭收到挑战或质疑。”
来自总检察署的代表律师包括高级联邦律师纳古纳亚迪;至于安华的代表律师为蓝卡巴星和珊吉柯。
安华是于今年1月25日入禀法庭,针对首相慕尤丁,通过内阁向国家元首建议通过2021年紧急(基本权力)条例第14条例的决定入禀高庭;安华其中一项申请是关于要求法庭宣判,首相向国家元首建议在紧急状态期间,暂停国会会议是违法且不符合联邦宪法。
但随后于3月4日,总检察署针对安华这项诉讼,向法庭提出反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