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族构建、平等与文化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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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4-1-10 上午11点37分

【时政】一笔之力

自独立建国以来,马来(西)亚国族身份构建成为知识分子关注焦点。所谓国族,即nation,又译作民族。陈允中认为把它译作国族,更能凸显state(国家)对nation的作用力。这样的意见有其道理,因为国族的打造与国家机器有关。

以马来西亚为例,陈允中指出在很多时候,国族缔造往往跟执政者巩固本身权力有关,例如70年代的国家文化政策和新经济政策,以及90年代的2020宏愿,都是巫统内部党争之后,重新获取权力、收编各派力量的手段。【参见陈允中《马来西亚的国族打造计划》】

争夺国族核心文化定义

然而,什么是国族?葛尔纳(Ernest Gellner)把国族定义为“只有在两个人分享同一个文化时,这两个人才属于同一个国族”,以及“只有在两人承认彼此属于同一国族时,这两人才属于同一国族”。然而,这样的定义太过笼统、松散了。例如,两个阿申纳球迷共享着球会的文化,他们可算是同一个“国族”吗?

guo_2520zu_252008.jpg故此葛尔纳进一步设定条件,指出唯有在国族主义的时代,国族才能用文化和认同来定义,而这个时代指的是工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现代人精神促使人们对任何事物要求秩序与效率,并导致持续性成长。要维持进步,社会分工必须复杂而精密,因此需要一套同质性的高级文化,作为社会各个群体共同的沟通平台。

在这样的情况下,促成了文化疆界与政治疆界的重叠,而这就是国族国家。因此,一个国家必然有着共同的语言(国语)、文化、历史、共同认同的象征符号,如国旗、国歌、地图等等。

如此一来,问题就麻烦了。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历史上往往是先有国族,然后创建国家,因此在建国过程中的纷争就少了许多。然而,在大部分前殖民地,却是先有国家,然后才去构建国族身份。由此,殖民地内部的多元背景,往往加剧了国族构造的困难——在决定以哪一个族群的文化作为国族核心,成为斗争的焦点。

作为前殖民地的马来西亚,很显然也碰到这方面的难题。直至独立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它仍然纠缠着我们:到底我们要构建一个怎样的国族身份?是以马来文化为核心,还是以多元文化为核心?

马来左右派国族观念一致

2012年,赛胡先阿里出版《赛胡先阿里政治斗争回忆录》(Memoir Perjuangan Politik Syed Husin Ali),书中结尾部分也透露了对仍处于建构阶段的国族身份感到忧虑。

赛胡先阿里是个尊重平等、多元文化的学者型政治人物。他主张扶弱政策必须是个色盲的平等政策,并认同每个族群都有发展本身文化的权利。然而,当面对建立统一的国族身份时,他却出现了矛盾。

guo_2520zu_252007.jpg赛胡先阿里把马来西亚至今仍无法建立国族身份一事,归咎于多源流的教育体系。尽管他并不主张废除其他源流学校,但却认为政府有必要加强国民学校的竞争力,例如教学素质的提升,以吸引其他族群的学生就读国民学校,进而通过一个共同学习的互动场域,塑造全民认同的国族身份。

然而,问题在于:设若各族群都有发展本身文化的权利,政府是否应该在文化的问题上,保持一定程度的中立?否则的话,政府的偏颇必然会影响另一族群文化的存续空间。如此一来,所谓的允诺其他族群文化享有发展本身文化的权利,很有可能是玩假的。

倡议建立统一的国族身份,是赛胡先阿里多年来一贯的主张。除了在教育方面发表意见,他也曾在国家文学的课题上,提出他的看法。作为左派知识分子,他主张把非马来文学排除在国家文学之外,然后借助马来文学的普及化,打造国族身份。这个观点基本上与右派知识分子一致。

由此来看,赛胡先阿里的国族建构主张,说明了在建构国族身份上,左右派之间的默契。然而,这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就是毫无区别的。关于这个问题,且从马来人属性与马来民族主义谈起。

巩固特权,控制族群边界

从历史角度看,Melayu一词不断地变化。据悉,早期它曾是一个地域名称,后来则在一些马来文献(例如《马来纪年》)被当作王者与习俗的形容词,亦曾用来指王室后裔。

在马六甲王朝伊斯兰教化后,“马来人”开始与“马六甲人”替换使用。在马六甲王朝即将灭亡时,Melayu则是指那些长期居住在马六甲并效忠于马六甲苏丹的臣民。

根据Anthony Reid,马六甲落入葡萄牙手中后,马六甲遗产朝往两个方向发展:一、寻求在其他地方延续马六甲王室血统与宫廷制度的王权;二、通过经商贸易,商人把马六甲文化散播到东南亚各地去。

在经历了葡萄牙、荷兰与英国的殖民统治,通过各种方法,例如教育、人口调查、学术研究等,逐渐地塑造了现代马来人认同。尽管马来人的含义与范围,随着时代的流变、殖民者利益的考量而被塑形,但整个流变过程有三个不变的支柱,即伊斯兰教、马来语文与马来习俗。

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这其实也是马来西亚宪法明文规定的“马来人”定义的三个关键词。表面上人们只要符合这个宪法定义,就可以随意替换身份,变成马来人。但是,实际操作却是另一回事。宽松的族裔边界并不利于特权的巩固,因此为了捍卫马来人特权,族裔边界必须呈稳态。而一个稳定的边界,并不容许人们轻易越界,改变身份。

马来左派被打压而式微

马来民族主义基本上就是为了捍卫马来人属性的延续与巩固而崛起的,一如世界各地的民族主义情况,它与印刷业、文学创作有着密切关联。例如,在文学方面,现代马来文学于20年代主要仍以娱乐与说教为主题。但是到了30年代,因应当时马来民族主义的崛起,开始出现民族主义的作品。50、60年代,作家更是参与到将马来文列为国语的斗争中。

guo_2520zu_252003.jpg在这过程中,暂且排除掉仅具民族主义雏形的20世纪初受中东启蒙的少壮派(Kaum Muda),马来民族主义发展的简略划分,主要有两派,即:受到印尼影响、亲近群众、重视马来文化的左派,以及由殖民者栽培、亲近贵族、西化的右派。

两者之间的斗争,即投射在马来亚马来国民党(Parti Kebangsaan Melayu Malaya)和巫统(UMNO)的不同政治路线上。在赛胡先阿里回忆录中,他把人民公正党的斗争传统追溯至人民党、马来国民党、马来青年协会(Kesatuan Melayu Muda),说明当中的一脉相承。

至少在513事件之前,马来左右派之间的区别仍是相当明显的,然而自70年代开始,左派因政治打压而开始萎缩,部分人加入伊斯兰党,亦有人加入巫统。而国阵则开始吸纳左派的主张,从而使得两者之间出现某种程度的契合。

国阵无法吸纳的部分,则予以污名化。例如,新经济政策显然是个吸取了左派的经济观点(资源重新分配),跟东姑阿都拉曼时代的作风完全不同。尽管如此,“社会主义”的名声依然被有关当局予以污名与打压。

国家文化概念奠定国族方案

513事件之后,马来人属性进一步制度化,得到左右派马来精英的支持与肯定,国阵从而达到了在文化上收编左派精英的目的,并在某个程度上形成了人们所谓的马来文化霸权。

1971年,国家文化大会确立了三大原则,即国家文化必须是以(1)马来文化与(2)伊斯兰教文化为核心,(3)其他不违背马来-伊斯兰教价值观的文化,可被考虑接纳为国家文化。

在三大原则之下,国家文学被定义为必须以国语书写并反映本地多元社会背景的文学。换言之,在此定义下,所有非国语的文学(例如马华文学)以及非马来西亚背景的马来文学(例如印尼文学)都被排除在外。

进一步解释,国家文学作为国族国家构建方案,肩负两项任务。首先,历史上曾经散播于整个努山达拉(Nusantara)的马来人属性被赋予了国族国家身份,从而与其他区域马来人属性划分出明确界限。这无疑也是否决掉早年马来左派所提倡的促成马来亚-印尼统一的大巫来由(Melayu Raya)国族国家构想。

其次,在国内,则处理了马来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纠纷,从而奠定了马来-伊斯兰教文化的主导地位。

这个由左右派马来知识分子达成共识的国族方案,华裔学者一般上称之为单元文化或单元主义,但这样的说法不多不少带点政治用意,即通过宣判对方为单元主义来凸显本身作为多元文化主义者而站在正义的一方,从而在道德上占优势。

guo_2520zu_252004.jpg此外,单元文化概念亦欠缺精确,往往无法分辨左右派之间的差异,例如关于扶弱政策上非马来族裔的平等/不平等待遇上,两者意见并不见得一致。

最后,单元文化概念也忽略了国家文化/文学多元化的事实,亦即在内容上国家文学被要求反映本地多元社会背景。另外,大马来主义者例如Ismail Hussein亦努力鼓励非马来裔作家以马来语文进行创作,述说本身族群的故事,以便在内容上做到让马来文学多元化。而这方面的工作,也是马来精英本身认为,自己做出的多元文化贡献。

少数群体权利理论的启发

既然马来精英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在他们而言亦有其多元化一面,而单元主义又有其一定局限,那么我们有必要暂时抛开这个概念,在一个对双方而言可能更合理的平台上(即多元文化),检验国家文化/文学的问题。

政治哲学学者金里卡(Will Kymlicka)从自由主义出发的少数群体权利理论,近来在学术界相当瞩目,尽管难免需要面对“水土不服”的问题(例如自由主义是不是普世价值的争议),但却仍是个值得借鉴的理论资源。

在金里卡的论述中,少数群体包括了少数民族、移民和客籍民(即非法外劳、难民等,这方面他比较少谈)。少数民族指传统上聚居在一个土地的群体,例如魁北克法裔、印第安人等。而移民则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某一国家,并拥有权利在符合规定的条件后,获取公民身份。

少数民族与移民享有不同权利,前者拥有自治权,其中包括允许拥有构建与维护自己的社会性文化的机制,例如学校、政府部门、报刊、移民审批权等等。而移民的权利相对少,无法享有像少数民族的自治权,也不鼓励拥有自己的社会性文化。主流社会对移民的协助——例如70年代在西方开始的移民多元文化政策,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协助移民融入主流社会,而非让他们建立自己的社会性文化并分裂社会。

就此而言,国家文化/文学,其实就是在国家之名主导下以马来-伊斯兰教元素为核心的社会性文化构建,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移民多元文化政策。易言之,借助金里卡的架构,马来西亚国家文化/文学是一个把国内其他群体视为移民的政策,因此他们无法容忍其他群体拥有本身的社会性文化,因为这往往会被视为与主流社会性文化产生对立,不利融合。

华社不认为自己是移民

马来精英把国内其他群体视为移民,显然与后者自我认知为少数民族的情况发生冲突。今日的华社并不认为自己是移民。就历史来看,华人的社会性文化产生先于国家的建立,且在国家独立上有着不可否认的贡献,视之为少数民族理当不过分。

而这也凸显了金里卡的局限:正如许多批评家指出的,少数民族与移民之间存在着许多“中间状态”的群体,是金里卡的架构所无法诠释的。例如华社,即是介于少数民族与移民的状态之中:虽然拥有本身的社会性文化,却没有占有土地。

金里卡意识到本身的问题,因此他尝试把自己的论述涵盖到“中间状态”的群体。在他研究的西方自由民主国家中,黑人就是个“中间状态”的个案。在解决黑人问题时,他主张允许黑人暂时性拥有一些社会性文化,例如成立黑人学校,但其最终目的,是要协助黑人从社会边缘融入主流社会文化中。因此黑人学校只能是个过渡产物,而不能是目的本身。

黑人的个案类似于华社,同样是移民后代、拥有本身的文化体制、不占有土地。然而,这并不意味金里卡黑人解决方案适用在华社。金里卡只让黑人暂时性地拥有自己的学校,是因为他认为相对于让黑人进入白人学校,黑人学校更有效协助他们融入主流文化,并摆脱边缘命运。

guo_2520zu_252005.jpg然而,华社既不处于边缘,又有着本身相对健全的文化机制,且华校毕业生不见得无法在社会立足。既然华社有能力发展其文化,那么按金里卡思路推论,华校的存在就没必要是个过渡产物,而可以是目的本身。

以上是关于国家文化/文学在多元文化范围内的第一点回应,即华社应享有少数民族权利,而非移民权利。

制度性主从关系损害平等

第二点:退一步说,暂且对华社的问题存而不论,国家文学亦无法展现出多元文化对原住民的包容态度:前者忽略本区域原住民文化存在的事实。例如在国家文学框架中,原住民的文学,仅仅被视为地方文学(Sastera Daerah),跟马华文学所处的族群文学(Sastera Sukuan),只是名字不同,并无实质区别。

第三点:且再多退一步地说,即便接受其他非马来社会是移民,这也不意味着国家文化/文学的移民多元文化政策是合理的。除了在实践上的严重偏差,如80年代禁止舞狮等事件,根本是违反多元文化主张。另一个问题是:西方多元文化政策是协助移民融入主流社会,公民地位是平等的。

guo_2520zu_252006.jpg然而,这个由马来右派主导的国族构建方案配套中,除了国家文化/文学政策,还有新经济政策,后者在公民地位上设立了制度性的主从关系,损害公民平等,根本不利融合。因此,这个移民多元文化政策,其任务与实践都有着重大残缺。

关于这第三点,可以预见的回应是:马来人在数百年的被殖民史中被严重剥削,因此国家必须协助作为多数群体弱势的马来人,重新回到主流社会中,这就如某些国家协助黑人融入社会般,是种基于公义的补偿措施。然而,这样的说法仍有问题,因为马来西亚公民权利不平等的问题,更像是实质权利(永恒的),而非补偿权利(暂时的)。

隔阂是因为不平等待遇

然而,我们并没必要退让那么多步,因为上述第三点的回应并无法否决马来左派所主张的平等的移民多元文化立场,例如前文提到的赛胡先阿里。

在他的主张中,各族之间应当得到平等待遇,然而他认为为了确保国族身份的构建,有必要创造出一个统一的、共享的文化,而这个文化指的就是以马来语文为媒介的文化。而其他族群的母语则只保留在私领域使用。

面对赛胡先阿里,想要捍卫本身现有的文化权益者,可以重新回到上述提到的第一点,也就是坚持本身为少数民族是客观的事实,并指出各族之间的隔阂,主要是因为不平等待遇,而非文化的多样性。

当然,我们也未必非得反对赛胡先阿里的主张,因为他的想法其实相当进步。更何况,有不少人是接受这种平等的移民多元文化立场的。尤其是那些归顺于马来文化的人。在华裔马来文作家中,相信有不少这类主张的支持者。但是,那已是另一个话题了。

吴小保,博大外文系中文组毕业,目前是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