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继续守候这一系列文章的下一集,我们会刊登出有关文件,以显示反贪委、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和总检察署是如何对已经有充分证据促成罪名成立的案件进行『掩盖』的。
反贪委律师说:「匿名誹謗信只配丢入垃圾桶」
《马来邮报》2009年8月25日
上周,警方对『神秘匿名信』的调查,导致赵明福死因调查庭展期。调查显示,信中的五项指控中的四项是子无虚有的。
总检控署所委任的调查庭顾问陈福泉在昨日的听证中表示,这封志期八月五日的未署名信件中的指控无法被证实,信中对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人员的指控如下:
● 雪州反贪委副主任(希山穆丁哈欣)曾指示涉及的反贪委官员不要提起他的名字;
● 雪州反贪委副主任有他自己的问话方式,
● 雪州反贪委副主任在他自己的房内取出他自己的DNA棉棒,而不是像其他反贪委人员那样,在会议室进行。
● 上述的副主任曾指示他的官员把十四楼的窗口上的指纹抹掉。陈福泉表示,信中只有一部分可被证实,那就是雪州反贪委副主任在七月十六日早晨离开前没有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