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朝野一致通过修宪动议 ·促以1963年建国契约恢复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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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档案照)

(古晋30日讯)捍卫砂拉越权益不分朝野!砂拉越朝野政党今日在砂州议会连成一线捍卫砂拉越地位及权益,一致支持通过联邦宪法修宪案动议,以根据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恢复砂拉越在马来西亚的平等地位及自主权。

这也是砂拉越朝野政党继索取20%石油开采税后,再次达成共识。

联邦宪法修宪案受到朝野关注,此次砂州议会会议更不约而同提呈修改联邦宪法动议,分别由砂首长署助理部长(法律、州及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莎丽花哈茜达及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提呈。

提3要点及建议修6条款

基于动议“重叠”,砂州议长拿督阿玛莫哈末阿斯菲亚决定采用莎丽花动议,陈长锋则以州议员身分参与辩论。

莎丽花哈茜达是援引议会常规23(1)(a)提呈有关动议,确保联邦宪法全面的修正,即提出3项要点及修改6项条款建议。

3项要点分别是,(一)恢复砂拉越与马来亚拥有相等的伙伴地位,即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中所同意及签订的;(二)联邦字眼的定义是根据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而不是1957年马来亚联邦协议;及(三)保障砂拉越的立法和行政权,收入分配和特别拨款来源,及砂拉越财政自主权。

至于建议修改的6项条文,分别是联邦宪法1(2)条文有关砂拉越地位、85A条文有关联邦在砂州土地使用权限、95B条文提到修宪事项、160(2)条文全新诠释“联邦”定义,即应以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为准、161A(7)条文修改砂拉越土著字眼及第9附录的立法造表中的旅游与环境事项。

随著日前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在拜会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后表示,联邦政府将视砂州议会讨论及通过修宪课题动议后才决定何时再提呈。因此,此次州议会通过修宪动议,对未来国会修宪进程至关重要。

莎丽花哈茜达说,尽管国会下议院于4月9日无法通过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但砂州议会今日提呈此动议,以寻求全面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修正“联邦宪法”,以恢复砂拉越作为马来亚联邦的合作伙伴的地位。

此项动议获得卑尔骚区州议员陈超耀附议,并获得47名州议员将近8小时热烈辩论。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