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哈迪呈私人法案遭起诉 班迪卡撤销申请遭驳回

(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等两造,要求撤销双溪文律区前国会议员莫哈末道菲起诉他们,让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2016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355法案)私人法案动议,所提出的申请。

法官拿督威拉卡马鲁丁裁决,法庭有权聆审此事,并定于3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

法官也谕令班迪卡和国会下议院秘书罗丝米入禀宣誓书,答复起诉人莫哈末道菲的宣誓书。

“这不是一个可轻易撤销的案件,因此,申请被驳回。”

他补充,法庭不会对堂费作出谕令,因为此事攸关公众利益。

指诉讼琐碎要求撤销

班迪卡和罗丝米入禀申请,以撤销莫哈末道菲的诉讼,理由是此诉讼琐碎、让人为难及滥用法庭程序。

答辩人是援引联邦宪法第62(1)和63(1)条款提出申请。

联邦宪法第62(1)条款阐明,国会议会需亲自控管其程序,第63(1)条款则阐明,任何国会议会或其任何委员会,皆不可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

莫哈末道菲是在去年3月31日,针对哈迪阿旺在下议院所提呈的355法案私人法案动议兴讼,并要求宣判哈迪阿旺的动议违反联邦宪法和议会常规。

他也要求宣判,哈迪所要求修改的事项,并未获得统治者理事会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