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委会未同意呈伊刑法案 伊党领袖反驳丹州副大臣

《当今大马》2014年12月23日 傍晚6点24分


吉兰丹州副大臣莫哈末阿玛日前宣称,伊党中委会已同意以私人法案的方式,向国会提呈伊斯兰刑事法案。不过,数名伊党中委会成员却反驳此说。

他们强调,伊党中委会从未同意在国会提呈伊刑法法案。

这意味着,丹州政府的计划,可能未曾获得党中央的允准。

同意交联邦呈私人法案?

数名伊党中委,包括姆加希、哈达蓝利(左图)与一名要求匿名者强调,伊党中央仅曾允准,丹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从技术角度研究伊刑法的可行性,之后必须回到伊党中委会,以提呈其研究结果。

隶属开明派大将的伊党中委哈达蓝利向《当今大马》证实,党中央迄今仅同意上述事宜而已。

哈达蓝利说:“我们已同意,交由联邦政府提呈这项动议。”

未把讨论结果带回中委会

针对莫哈末阿玛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指党中央已同意,所有伊党国会议员有义务支持伊刑法国会法案,哈达蓝利也予以驳斥。

而姆加希(右图)则表示,丹州政府并未将它与联邦政府讨论的成果,带上党中央。

姆加希也是巴里文打国会议员兼伊党团结局主任。他说:“他们理应将两方政府的讨论带回来给我们,而我们则应该决定,是否由我方将私人法案提呈至国会。”

“事实上,我们最近忙于其他议题,根本没讨论伊刑法一事。”

伊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仅发表简短声明说,该党仍在讨论伊刑法议题,还未决定交由哪方将私人法案呈上国会。

丹州29日开特别州议会

丹州政府将在12月29日举行特别州议会,寻求通过《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令二(2014年修正案)》,以便把伊斯兰刑事法案带上国会。

虽然距离特别州议会召开日期不到一周,民联三党中央领导层迄今不但未获得丹州伊刑法的修正草案,甚至对其内容一无所知

丹州副大臣莫哈末阿玛(上图)日前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坦承,伊党州政府需要死敌巫统的协助,才有可能落实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