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人民合作党注册胜诉•高庭谕令21天内处理申请

《星洲日报》国内 2012-12-30 11:04

(沙巴•亚庇29日讯)筹组中的沙巴人民合作党因两年前向社团注册局申请注册後,迄今仍未获准注册,决入禀法庭,昨日终获高庭宣判发出庭令,谕令社团注册局须在21天内处理该党的申请。

沙巴人民合作党(Parti Kerjasama Rakyat,PAKAR)筹委会主席再纳纳西努丁(51岁,建筑承包商)代表筹委会入禀诉讼,并把社团注册局列为唯一答辩人。

他表示,该党筹委会在2010年3月4日已向社团注册局提出把该党注册为政治团体的申请,惟两年来无论是社团注册局布城总部还是沙巴分局,依然给予筹委会“仍在详细考虑中"的答覆,未能获批准注册成为政党。

鉴於第13届全国大选即将来临,该党筹委会决定寻求法庭发出庭令。筹委会在今年4月24日通过马西尔律师入禀诉讼,答辩人则有联邦律师拉哈兹兰代表。

双方在进行陈词後,高庭法官拉文达南昨日谕令社团注册局须在即日起,21天内处理该党的申请,至於诉方其他诉求,如赔偿损失等均不获批准,仅批准诉方获5千令吉堂费。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