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论坛》2015年8月4日星期二
来源/作者: 2015/8/4 【陈进福 FB】
关于五州开特大,用了6.2.2的章程是没错的,但笔者有点不明白可否为笔者解答呢?
6.2董总章程是不是应该依既有的6.2到6.26而进行会议呢?
不可能只用6.2.2来开会议吧,其他然后进行几个会员和几时能召开特大这个不说了,就说6.2.5特别会员大会衹限于讨论议程列名事项。
单单这一条也没说明开特大能选主席啊?
1.傅派在报章只列出6.2.2便能召开会议和选主席,这已经严重的误导大众。
2.如果特大顺利,但选主席的议程已违法章程6.2.5了。
3.问题召开特大主席是谁?陈大井还是叶新田呢?
陈大锦现在还是中委(自称主席)
叶新田还是原任主席
(以董总章程的行法为准)
傅派一直利用报章和新闻在鼓吹自己是合法董总继承人,众人所知,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庭已有谕令他们不能再开会议直到解令为止,但他们迫不及待的一直开会议,这是不是已显示他们非法委员又再一次非法动议呢?…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