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长:若要恢复司法信誉 法官须无惧做出正确判决

《东方网》发布于 2019年05月17日 19时25分 • 最后更新 19小时前

 

(吉隆坡17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指出,若要恢复大马司法界昔日的光辉,法官就应无所畏惧地做出正确的判决。

“如果大马司法界要重返光辉岁月,恢复司法信誉,则只有一个途径。不论被告是谁、个性如何,法官都必须无所畏惧地作出正确的决定。”

他说,如果大马的法官可以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做出一致的、正确的判决,则可恢复公众对于司法的信心。

“在(东姑麦慕的)领导之下,这个旅程将展开,并将以你为个人榜样。有鉴于此,70年代及80年代的辉煌日子将会重现。”

他今日在布城司法宫举办的新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就任欢庆会上致词时,如是说道。

他提到,在大马独立后的30年间,大马司法界享有非常高的荣誉,而当时的法官都是受到国内外敬仰的对象。

他认为,当时的大马法官之所以受到如此崇高的敬意,全是因为他们无所畏惧地根据证据及法律,做出正确及恰当的判决。

此外,汤姆斯指出,如今,司法界的压力倍增,这是基于对于司法体系的传统要求、公众和律师对于法官的要求渐增,以及21世纪网络世界的挑战等。

惟,他赞扬东姑麦慕拥有5项特质,这些特质将有助于麦慕成为一名优秀的掌舵人,让司法的船只航行在安全及平静的水域。

他举例,这包括无懈可击的诚信、独立、优秀的司法气质、果断及具有勇气等。

他称,司法体系是否被视为独立,不仅仅胥视宪法及法律体制,更大程度的是在与法官的个性和性格。

“司法决策常会有意无意地受人的品质或特质所影响,因此,法官的身份、个性、道德素质、诚信、勇气、思辨过程及价值在决策上至关重要,这也包括判词的内容和品质。”

他有信心,东姑麦慕将为联邦法院及司法界的发展,以及公众的生活做出正面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