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丝玛罪状出炉! 12项洗钱罪 5项无申报收入罪

(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今早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TFPUAA)下,被控12项洗黑钱罪名,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罪名,唯她都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罗丝玛的12项洗黑钱罪名,涉及款项高达682万7750令吉,5项无申报收益涉及款额高达709万77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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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9时40分,通译员念完有关控状后,罗丝玛在法官前否认有关控状,要求审讯。

此案法官为阿祖拉阿威;主控官为前高级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罗丝玛代表律师为拿督古马仁德兰和拿督吉丹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