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申請撤訴誹謗碰壁 潘儉偉要求續審

《光明日报》07/13/2018 – 20:19

(吉隆坡1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要求,撤回對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所提出的誹謗訴訟案失敗。

普遍上,起訴人若願意撤回訴訟,對被起訴者而言絕對是一件樂見其成的事,但在納吉起訴潘儉偉誹謗的訴訟中,潘儉偉卻對納吉的申請提出了反對。

對於潘儉偉的舉措,納吉的代表律師拿督哈法立占形容,這是他前所未見的。

潘儉偉的代表律師陳貞良解釋,本案尚有一項非常重要的課題有待聯邦法院鑑定,所以他們不同意納吉要求撤回訴訟的申請。

他表示,聯邦法院早前於6月20日已同意發出準令給其當事人,以檢討納吉獲禁令禁止其當事人在臉書上載被指誹謗納吉的短片和言論的裁決,並檢討上訴庭同意對納吉在“26億令吉捐款事件”上沒涉及任何刑事犯罪行為予以“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的決定。

要求鑑定“司法認知”課題

他提到,聯邦法院是否會撤銷上訴庭給予納吉的“司法認知”,視為一項非常重要的裁決,一旦潘儉偉同意讓納吉撤回訴訟,這或將導致他失去撤銷有關“司法認知”的機會。

“司法認知”是指法庭對眾所周知,而且無爭議的事實予以承認和接受,從而“免除”當事人(納吉)對事實的舉證責任,法庭可主動對某一事實予以“司法認知”,也可依據當事人所提出的申請給予承認。

換言之,納吉可無須針對任何起訴或提控他行為不當、濫權舞弊等案件,舉證來證明自己是否有犯罪,因為他可援引上訴庭的有關裁決,來免除自己在所有案件中舉證的責任。

陳貞良聲稱,高庭法官拿督查基已擇訂本月26日聆審納吉要求撤銷訴訟的申請。

不滿被指安排伊黨呈355法案

納吉因不滿潘儉偉在臉書上指控他濫權,蓄意安排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355修正案私人法案,而在2017年4月21日入稟高庭起訴潘儉偉誹謗。

這也是納吉第二度起訴潘儉偉誹謗,他早前已撤回對潘儉偉所提出的第一宗誹謗訴訟。

納吉在訴訟中說明,潘儉偉在臉書視頻中所發表的言論,影射他濫用權力指示時任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讓路給哈迪阿旺,也指控他罔顧三權分立、與伊黨串謀分裂支持反對黨的馬來票、使用齷齪手法鞏固權力、劫奪一馬發展公司(1MDB)和人民的錢、貪污舞弊、欺騙及背叛民眾、濫用權力謀取私利,是一個不可信、殘暴及奉行“竊盜統治”的首相或領袖。

高庭是於2017年8月4日批准納吉要求禁令申請,以禁止潘儉偉繼續在臉書上載任何對納吉構成誹謗的短片或言論,不滿裁決的潘儉偉較後入稟上訴庭,但上訴庭不僅駁回他的上訴申請,也同意予以納吉“司法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