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团党若无党务文件·社团注册局:发解散通令

《星洲网》2018-03-09 19:48

社团注册官苏拉雅蒂证实,社团注册局已依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14(2)条文向土著团结党发出法定通知,要求土团党提呈各支部、分部和中央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
土团党众领袖。(档案图)

(布城9日讯)社团注册官苏拉雅蒂证实,社团注册局已依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14(2)条文向土著团结党发出法定通知,要求土团党提呈各支部、分部和中央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

她今日发文告说,假如土团党不能按照社团注册局援引14(2)条文提供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社团注册局将援引14(5)条文采取进一步行动,也就是发出解散通令。

“我们的法定通知是从2月28日起生效,并且是发给土团党总秘书,要求该党回答和向社团注册局提交相关资讯与文件。”

她指出,社团注册法令14(2)条文的通知是一项法定通知书,主要是向政党索取支部、分和中央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

苏拉雅蒂解释,该局是接到土团党本身的党员投诉,因此才依据该条文发出通知,以便取得有关会议记录作进一步调查。

“尽管在社团注册局14(3)条文下,提交有关资料的期限是7天,不过我们给了土团党更长的时间也就是30天提呈,以方便该党。”

她促请土团党遵守社团注册局的规则,以免党被撤销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