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足95萬賠安華 Papagomo免破產

《光明日报》12/04/2017 – 16:05
  • Papagomo在臉書上載他償還安華欠款的照片,包括他把1260令吉全換成1令吉的賠償金,以及尾數30仙。
  • 染了一頭金髮的Papagomo,向媒說明他如何於3個月內籌得近百萬令吉的賠償金。
(吉隆坡4日訊)親巫統部落客“Papagomo”在網上發文攻擊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結果被判誹謗罪成而必須支付逾95萬令吉賠償金,被逼在臉書專頁賣“臭豆”籌錢,在獲得多名巫統領袖“慷慨解囊”後,他得以逃過被判破產的下場。
本名旺莫哈末阿茲的Papagomo,今日特別前往高庭,在高庭助理主簿官胡斯娜面前償還有關欠款,並由安華的律師團代為簽收。
33歲Papagomo疑不滿安華律師團早前和法庭執達吏前往其住家進行充公行動,因此將拖欠安華的95萬1260令吉27仙(賠償金80萬令吉加3年利息)分成兩部分攤還,其中95萬令吉以支票方式繳付,剩餘的1260令吉欠款則全部換成1令吉。
他還說,尾數的27仙,他決定償還30仙,多出的3仙就當作他給安華的“捐款”。
數巫統領袖慷慨解囊
在接受媒體訪問時,Papagomo聲稱,他於過去3個月向多名巫統領袖募捐,親自向他們講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並於過去一個月積極發動籌款活動,讓他得以在時限內籌到錢。
他坦言,他所付的賠償金接近百萬令吉,可說是有史以來誹謗案最高的賠償金。
他也指,安華的律師團早前連同法庭執達吏到其住家,還騷擾他的妻子和家人,令他們蒙羞。
基於安華代表律師拉蒂花需要時間計算Papagomo以1令吉支付的1260令吉欠款,高庭因此把案件展延到明天。只要所有欠款過賬,拉蒂花就會正式撤回安華要求高庭宣判Papagomo破產的申請。
被逼出售新聞網股分
Papagomo因於4年前4度在部落格惡意與非法上傳安華被指與另一名男人親熱的視頻截圖與文章,而於2014年2月28日被高庭宣判誹謗罪成,必須賠償安華80萬令吉及支付5萬令吉堂費。
他過後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於2015年12月4日駁回,而聯邦法院也於2016年7月26日駁回他的最終上訴管道。
高庭敗訴後,Papagomo聲稱,他被逼出售其新聞網站股份,甚至不得不轉行當“漁夫”來支付律師費與還債。
他向法官建議以分期付款方式,即每月繳付100令吉來償還拖欠安華的80萬令吉賠償額及5萬令吉堂費;但高庭法官羅茜拉育以其申請毫無理據而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