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王超群罪成 陈国光苏祖池判赔逾27万

图为今年32出庭时,苏祖池(右起)及陈国光向代表律师雷光峰了解案情。

图为今年3月出庭时,苏祖池(右起)及陈国光向代表律师雷光峰了解案情。

(芙蓉2日讯)教总主席拿督王超群起诉雪隆草根护华联合会主席陈国光及森州爱华联合会主席苏祖池诽谤案今日下判,高庭宣判陈国光与苏祖池诽谤罪名成立,二人必需赔偿共25万令吉及2万令吉庭费。

除了赔偿额和庭费,两名答辩人也必需承担从今日算起的赔偿金4%利息。

法庭同时禁止两名答辩人及其他代表继续对起诉人做出诽谤性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