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暂缓令 叶新田暂获自由 《东方网》国內 最后更新 2017年10月23日 13时17分 (摄影:邱继贤) (吉隆坡23日讯)高庭今天以两大条件批准发出暂缓令,暂缓执行董总前主席叶新田藐视法庭罪,被判入狱30天的刑罚。 换言之,叶新田將暂获得自由,直到上诉庭做出判决为止。 (摄影:邱继贤)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法鲁兹提出两大条件,第一个条件为,叶新田不得针对此案再对媒体发言,因为这也是一种藐视法庭的做法。 其二为,法庭若諭令叶新田出庭,后者必须隨传隨到。 甫入狱服刑一週的叶新田时,面露疲態,今日身穿白色衬衫,米色长裤及灰色拖鞋,在3名狱卒的押送下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