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加兹兰,心动不如行动,将拳王阿里和贾玛关进监牢里!

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10月10日 下午 08点30分

 V Shuman

快讯:最近,两名与巫统关系密切的人物在报章上闹得沸沸扬扬,臭名远播。 

贾玛(Jamal Md Yunos)和拳王阿里(Mohd Ali Baharom)已经威胁要举办街头示威,针对反对党尤其是华社,原因却是琐碎细小的。

毋庸赘言,他们在如此威胁后依然能逍遥法外。

这也是为什么会令人惊讶的,当内政部副部长被引述警告这两人不要挑战执法机构。

内政部副部长诺加兹兰(Nur Jazlan Mohamed)被《星报在线》所引述,声称内政部和警方不应被挑战。

“他(阿里)的行动指挥扰乱公众秩序。”

“这并不会让人民或国家受益”他说,并针对阿里的威胁要在本周末在马六甲举办集会,但较后被取消掉。

“某一政党尝试利用紧张关系来推销他们自己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真的是够了。”

诺加兹兰也对巫统大港区部主席贾玛发出同样的警告,因为后者计划在10月18日针对一场反雪州政府的示威。

报导引述诺加兹兰表示:“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当所有人开始在世各地举行集会,扰乱和平。我们将交由警方采取必要的行动。”

哇,为何诺加兹兰要突然做出此宣布?

当两人在煽动年轻人和村民们加入916红衣集会时,他又在哪里?

为何贾玛这个恶名昭彰的问题制造者,在威胁要在茨厂街制造骚乱后被警方扣押仅仅一天,就被释放出来。

还有,为何阿里能洗脱刘蝶广场骚乱事件的煽动罪提控?

为何两人不是种族和谐和国家安全的威胁?为何他们还能逍遥法外,肆无忌惮地发表敏感威胁的言论?

诺加兹兰是否真的有这个意思,亦或是他只是为了作秀来让内政部看起来像是认真地对付制造问题者?

如果像凯鲁丁(Khairuddin Abu Hassan)和他的律师Matthias Chang对一马发展公司做出投诉的人,都能在SOSMA(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提控扣留,那么贾玛和阿里同样也可以在相同法令下被关进监牢。

毕竟,该法令提供“特别措施给予有关破坏安全罪行,以维持公众秩序和相关事件的目的。”

贾玛和爱丽已经很明显是公众秩序和国家安全的威胁,因为他们发表种族敏感言论,而这两人最好是被长期监禁起来。

诺加兹兰是否会行使他的内政部副部长的权力,即直接掌控警队,来做出必要的措施,亦或是像平时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相信我们的读者已经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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