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锡良:“淡马锡模式”改造国企会是什么结果?

孙锡良 · 2015-08-13 · 来源:乌有之乡

根本用不着去探讨新加坡的淡马锡,因为它是小新加坡的,不是大中国的,淡马锡再成功,也不表明用它的办法改造中国就能成功。

前些日子,有一批左翼人士兴奋得要上天,因为他们设想的国企改革梦想要实现了,兴奋的源泉来自于不同场合的“语言表述”。然而,他们注定又要重复之前“一喜一怒”的老规律,“世行模式”休息,佐立克不再讲话,“混改”也少提,“淡马锡模式”却又来了。

“淡马锡模式”是个什么模式?原文讲得太复杂,故意做了一篇大文章。其实,简单说就一句话:各位国内外老板们,咱们一起玩吧!

节奏就是这么个节奏,方向就是这么个方向,与我2012年底一直坚定不移的结论没有任何偏移,弄来弄去,本质上是利用了中国语言的丰富功能,而非经济理论的创新。政策从来由人定,人的主体逻辑决定政策逻辑,舍此无它。

大家根本用不着去探讨新加坡的淡马锡,因为它是小新加坡的,不是大中国的,淡马锡再成功,也不表明用它的办法改造中国就能成功。

有人说:国企总得改啊,不用“淡马锡模式”,就得整个“咸马锡模式”,光批评是不行的。这个话说得对,国企改革必须快速拿出办法,人人都有权拿出改革方案,我也多次拿出过自己的看法,并且得到过形式上的回复,但改变不了既定路线下的既定政策。事实上,国企改革已经不与底层人有很大的权利相关性。

按照“淡马锡模式”改造国企,若干年后,结果恐怕会是五种:

其一:虚掉一批。经过改革,相当一批的国有企业,表面看还能叫“中国啥啥啥”,然而,真正掌控企业的权力者不知道是谁,或者说就是私人老板,或者说就是外国老板。但是,这些老板都能打着“国企”的牌子经营,还能美其名曰“全民共享”。各类老板都会很聪明地坚持“社会主义不动摇”,他们不会急于改名换姓,他们懂得重实利而轻名号。国企还叫国企,但脏器虚化了,灵魂虚化了。

其二:吃掉一批。上世纪九十年代,通过改制,部分人生吃了一批国企,未来,再想生吃比较难,因为有一个队伍会不停地批评唱反调,这批网络人虽然无权,也决定不了大局,但能影响“制度的帽子”是啥表面颜色的评论,偶尔还能制造点声浪,给部分人蛮大压力。未来的“吃”很讲究方法,混的过程会很间接而且保持较长时间,即渐进的吃(温水煮青蛙)。

有人会说:私人进来了,国企不是也可以吃掉私企吗?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操作上可能性几为零,要吃,就用不着让它混。私企让外企吃掉很正常,中国私企老板愿意被它们吃,但被国企业吃,他们就不愿意,他们即使选择退出或转让,都不会让国企吃,所以,在混的过程中,私企一定会提出退出及转让的先决条款。还有一层,国企老板是过客,以唯利是图者居多,他们的人格及利益选择已经由近几十年的实践检验了出来,找例外比较困难。

其三:垮掉一批。出钱做垮企业的可能性有没有?肯定有。过去,企业改制,有相当多企业是因为企业领导私心重大,故意做垮企业,然后,用银行的钱一转手,便低价得到了国企资产,等过些时日,他们又奇迹般摇身一变把企业做活,大富翁就做成了。“淡马锡模式”能出类似情形吗?完全可以的。只要口子一撕开,各类诉求、各类性质的资本都会进来,有短时的,有长期的,有战略介入的,有一般性介入的,放长线钓大鱼的不会少,张三把企业搞垮,张三的弟弟张四来接盘是可以的,麦当劳把国企搞垮,麦当力来接盘也是可以的。

垮了以后,接盘者也能快速做出起死回生的企业政绩,然后就可以下个响当当的结论:国企还是不行,还得让我们来搞。

其四:成功一批。任何改革,都得做亮点,否则,就真没办法交待,分亩单干好不好,总得要树个小岗村,高利贷要合法,就得让资本市场到处赚钱花花响。“淡马锡模式”实质上仍是之前的“混改模式”,无论如何改名换姓,终究都得让百姓能从几个典型身上看到好处,然后,便有了一窝疯的支持动力,然后,也就会百花齐放,再然后就是伟大的成功。总之,政策一出台,拼着命也会整出几个典范。

其五:泡沫是必然。不管国企如何改制,在科技生产力无任何重大突破的前提下,最有效的刺激手段是资本魔方。但是,任何私有资本的介入必然伴随着国家整体泡沫的膨胀,,没有资本泡沫,绝不会有“混改”成功,说到底还是稀释国民财富,进而膨胀部分人口袋,给他们提供“混入”的资本,这是经济学家和官员都不愿意承认的客观事实,每一次经济刺激活动和量化宽松,获利最大的都是一小撮人。“淡马锡模式”改造国企,私人老板同样会用杠杆撬地球的办法撬取国有资产,不要相信财主们会拿口袋里的真金白银去当白求恩。宽松政策的结果是让全民承担泡沫痛苦,让少数人享受泡沫美梦。

总之,这种模式改造的最终结果:国企成份越降越低,不二规律。

关于国企改革,啰嗦大体已无用,若不能改变“混模式”,还是建议一次性向全民分掉较好,然后,大家再决定自己的取舍组合,彻底做个了结,这比用花样繁多的语言艺术慢性延时要进步得多。

国企选郎办法多,绣球偏砸“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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