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基全:存有違人權條文‧民聯促撤修防恐法

《星洲日报》2015-04-07 10:18

(吉隆坡6日訊)公正黨格拉那再也區國會議員黃基全指出,民聯議員促請政府撤回防恐法案,加以討論和修正後才重新提呈國會下議院。

  • 林立迎(前排左起)、黃基全和莫哈末哈尼巴聯同其他民聯議員聲明,民聯贊同政府打擊恐怖分子,但同時也要捍衛民主。(圖:星洲日報)

他說,民聯議員的立場並非不支持打擊恐怖分子,而是因為法案中存有一些違反民主人權的條文,一旦通過,猶如內安法令重生。

他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會說,他聯同伊斯蘭黨雪邦區國會議員莫哈末哈尼巴、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和公正黨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援引議會常規57(2)條文,一同聯署給議長,以便要求修改防恐法案。

“我們在上週六發出聯署的通知書,而議長也已經接受,我們假設今日辯論結束後,明天就可呈民聯的替代方案。”

他認為,議長接受反對黨的議案,至少讓民聯議員有機會提供意見,以平衡打擊恐怖主義的需求,同時又能捍衛民主的法定原則和人權。

“修正的主要重點包括警方在逮捕一名嫌犯時,其警階必須警監以上、確保嫌犯24小時內被帶上高庭,非推事庭、高庭將決定嫌犯可被釋放或延長扣留、如果延長扣留,有關期限不得超過14天、14天後被告必須被提控,否則就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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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