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瞭望:西方”人權高於主權”問題叢生

宋魯鄭

“人權外交”正式在西方登台亮相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當時的美國是為了改變美蘇爭霸不利局面和轉移本國尖銳矛盾、政治信任危機。冷戰結束后,“人權”便上 升為西方最主要的外交工具和價值觀,甚至演變成“人權高於主權”。 “科索沃戰爭”就是在此理念主導下由西方發動的。然而,二十年來,“人權高於主權”在理論的合法性上引發極大的爭議。法國是西方最積極主張“人權高於主 權”的國家之一,事實上,這一主張有違法國憲法精神。

法國在西方民主發展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獨特地位,其1958年憲法也堪稱樣板。這部憲法在序言就開宗明義:“法國人民庄嚴宣告,他們熱愛1789年的 《人權宣言》所規定的,並由1946年憲法序言所確認和補充的人權和國家主權的原則。”也即人權和國家主權並列的原則。並進而解釋道:“根據這些原則和人 民自由決定的原則,共和國對那些表明願意同共和國結合的海外領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愛的共同理想為基礎的,並且為其民主發展而設計的新體制。”也即在 “人權和國家主權”的原則下,才有“自由、平等、博愛。”

這部憲法第四條還提到一次國家主權,而且這一次是和民主並列的“政黨及政治團體自由組織並從事活動,但須恪守國家主權及民主原則。”顯然,在法國的憲法 中,國家主權與人權、民主至少是並重的。但如果從整個憲法條文來看,主權是放在首章,總統的職責也特意標出“確保國家獨立、領土完整”,以此來看,主權重 要性要高於人權。

事實上,西方的“人權高於主權”不僅在理論上難以自圓其說,就是在實踐上也問題叢生。比如“科索沃戰爭”雖然保護了阿爾巴尼亞族,但又造成更多的塞爾維亞 人流離失所,產生了更大的人道災難。除了科索沃,2003年,美國高舉人權大旗出兵伊拉克的后果卻是把該國變成全球最不安全的國家之一,民眾生活水平大幅 度倒退,而美國也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而更令西方尷尬的是,當俄羅斯效仿西方以相同的理念(制止種族清洗)、相同的手法(承認南奧塞梯獨立)來對付西方支持 的格魯吉亞時, 西方回應的武器居然是他們認為早已過時和拋棄的“主權”概念,頗令西方有“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之感。

因此,當2008年底全球都在慶祝聯合國通過並頒布《世界人權宣言》60周年之際,一向以捍衛人權著稱的法國卻發出了與眾不同的聲音。而更出乎世人意料的 是,這個聲音居然出自來自高度重視“人權”的法國外交部長、左派庫什內。他在法國《巴黎人報》發表的一篇專訪中表示,一個國家決定其外交政策時不能僅僅從 “人權”考慮出發,治國不能過於“理想化”。 他進而自我批評道:去年出任外長時向總統薩科齊建議設立人權國務秘書一職是“一個錯誤”,因為一國外交政策和推廣“人權”之間有著長期矛盾。他在對當今世 界上人權狀況退步表示遺憾的同時甚至承認說,雖然人權宣言原則是“普世”的,但其推廣過程中帶有較多“西方色彩”,有人對其“傲慢方式”與“雙重標准”的 批評“有一部分是事實”。 應該說庫什內這番講話,不僅是冷戰后人權成為西方主要的外交工具和意識形態二十年的總結,更反映了西方這種單邊“人權外交”遇到的挑戰和困境。

實事求是的講,人權做為人類進步逐漸積累的文明成果之一,有其漫長的發展過程。而且與每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歷史文化、民族特性、傳統價值息息相關。 比如,強調個人主義的西方與強調集體主義的東方在人權的認知上肯定會存有眾多的差異,這也不妨稱為文化的相對性。放眼當今世界,人權狀態的國別差異和人權 的普遍標准都處在變化當中。盡管自從1948年聯合國發表《世界人權宣言》以來,有關人權的普世價值及其政治文化價值,在國際社會已經沒有太多原則上的爭 議。但對“人權外交”的具體內容和形式卻一直存在巨大的分歧,更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實現人權的方案和模式。西方如果把自己具體的人權觀念強加給全世 界,帶來的不僅僅是“世界人權狀況的倒退”,還有對本國利益的損害。至於美國以人權為手段侵害其他國家主權,進而鞏固自身霸權的行徑就更不得人心了。

當然,就在法國外交部長庫什內發表這通“感言”的同時,歐盟另一大支柱德國依然在強調其“價值外交”,聲稱“不能因政治利益而做出讓步”,但無論如何,西 方心中已經明白以自己的人權標准干涉他國主權事務,行謀取國家私利的“人權高於主權”的外交思維,“人權政治化”已經到了難以為繼需要改弦易轍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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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妙文共享/西方_人權高於主權_問題叢生.txt · 上一次变更: 2012/03/2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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