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柔大臣宣布修改房屋法案 新版本将去除苏丹行政权

《当今大马》2014年6月8日下午4点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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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连多天的议论后,柔州大臣卡立诺丁今日宣布,州政府将会修改房屋与地产局法案的一些条文,以便清楚阐明柔州苏丹是在大臣劝告下,委任该局成员。

根据民主行动党士乃州议员黄书琪与明吉摩州议员陈泓宾,卡立诺丁今午在柔州议会上宣布,将在明日提呈一份修改版本的房屋局法案。

统治者换为州权力单位

根据《马新社》,卡立诺丁今日在州议会总结时说,州政府在考量各方的回应及批评,加上捍卫君主立宪制度,因此决定作出修改。

“条文将被修改,明确阐明统治者的角色是根据州务大臣的劝告,特别是在委任该局成员方面。”

“最重要的是,其他条文将消除。只有这个提及统治者的角色。其他(的条文)将以‘州权力单位’(Pihak Berkuasa
Negeri)取代。”

根据大马律师公会的解释,“州权力单位”(state authority)意即州政府,或者是统治者根据州政府的劝告行事,而统治者必须接受州政府的劝告。

难以置信法案遭到恶评

卡立诺丁说,修改条文的目的也是为了证明,州政府是诚心设立房屋与地产局,同时也避免被视为统治者获得行政权,虽然这个新法案的内容与全国现有的法令一样。

他表示,令他难以置信的是,这个明日即将提呈的法案招致批评,指统治者获得绝对权力来委任董事,但是该法案所有条文其实与早前的柔佛机构法令相同。

他重申,有关法案不会违反君主立宪制度,因为这必须与州宪法同读,后者阐明统治者是根据州务大臣劝告行事。

“如果柔佛法案违反宪法,那么所有联邦法令都违宪。”

“因此,我们希望随着这项修改,不会再有问题,因为州政府所做的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搜集白礁岛案新证据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卡立诺丁表示,柔佛政府统一设立一个委员会,以便探讨及搜集证据争取白礁岛的主权。

他说,这个委员会将由柔州经济策划单位负责,以研究向海牙国际法庭上诉。

他说,根据国际法庭法令第61项条文规定,司法审核的申请必须在裁决的10年内提出。白礁岛案件是在2008年5月23日下判,因此上诉截至日期是在2018年5月23日。

“通过设立这个委员会,可以探讨及搜集一切之前不曾提呈的新证据。这也符合该法令第61(1)条文,规定一切上诉必须拥有确凿的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