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选民册不可挑战•巴生议员司法检讨被驳

《光明日报》要闻 中马 地方 2013-03-15 11:44

292x300.2013.03.15.kl314b03_1.jpg 范新麟(左)和查尔斯(右)在庭外就高庭判决讨论应对方法;後为郑大华。(图:光明日报)

(雪兰莪•沙亚南14日讯)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牙哥就选举制问题入禀高庭提出司法检讨,并要求高庭发出庭令,让选举委员会重新审核巴生国会选区2012年第四季附加选民册。不过,高庭聆审後援引以1958年选举法令9A条文,即宪报颁布後的选民册不可受到挑战为由,驳回查尔斯的申请。

高庭法官Vernon Ong周四宣判时指出,他认同总检察署陈词所指,即1958年选举法令9A条文已列明,在宪报上颁布的选民册是不可以在法庭上受到挑战的。

他也认为,这项司法检讨申请是没有必要和理据(Frivolous and Vexatious),所以,他驳回查尔斯的申请。

总检察署代表向高庭建议申请人需缴付1万令吉庭费,不过,法官认为,申请人是一名国会议员,加上这项申请清楚显示涉及公众利益,因此,他批准申请人豁免缴付庭费。

查尔斯事後向记者坦承对高庭的判决深感遗憾,并准备交由代表律师团进行研究後提出上诉,不排除直接带上联邦法院。

以范新麟为首的代表律师团过後在庭外受访时指出,高庭作出判决时鲜少提及宪法113条文,反之却援引1958年选举法令9A条文作为下判依据,这显然说明了1958年选举法令第9A条文超越了宪法,令人感到惊讶。

“已有证人指其住址遭60人登记选民,这明显已经出现问题,但是,高庭却以1958年选举法令9A条文拒绝让选委会进行审核及调查,这项判决是不良的范例。”

不过,他们将研究高庭的判决後提出上诉,不排除把上诉直接带至联邦法院??清。其他律师团成员包括郑大华和弗丽达圣地牙哥。

来自行动党的查尔斯是在2月21日就其选区出现的问题,包括60名选民在2008年时,以相同地址登记、第三季选民册有3457名选民被除名、2195名选民名字被转移至其他选区,及一名还未登记为选民的名字,出现在选民册内,入禀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和庭令。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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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要闻精选/法官:选民册不可挑战.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3/15 00:37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