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控陈群川•新加坡前主控官道歉

《星洲日报》2012-09-09 19:36

292x300.2012.09.09.focus-0909-4.jpg(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Glenn Knight)自揭,在1985年轰动一时的“新泛电事件"中,他错误地提控了当时的马华总会长陈群川。

曾被誉为“白领商业罪犯克星"的格林奈对这项错误,导致陈群川坐牢感到痛心,并且向後者道歉。

陈群川当时被控唆使、失信、操纵股市和欺骗等15项罪名,隔年被判入狱18个月并罚款50万元。

判决改变马华历史

这个案件与判决不只改变了陈群川的一生,改变马华的历史,也对马来西亚华社与政治产生巨大的影响。“新泛电"倒闭也导致新马两地股市,史无前例暂停交易3天。

这起案件,使格林奈成为新加坡白领商业罪犯的克星。不过,多年後,格林奈才发现当年其实错误提控了陈群川。

现年67岁的格林奈於3周前出版名为《主控官格林奈》(Glenn Knight The Prosecutor)的新书,揭露当年处理过的多项轰动案件,包括在书中承认在“新泛电事件"中所犯的错误。

杨邦孝指错误提控

格林奈在书中说,陈群川被判决罪名成立,监禁2年并罚款新币100万元後,在1996年,法庭审理另一宗类似的失信案件时,首席大法官杨邦孝指他当年错误地提控陈群川。

他声称,杨邦孝认为他提控陈群川所使用的法令是错误的,“我们不能够提控一个人从公司偷窃,因为作为公司董事,这并不算犯法。"

“杨邦孝大法官的结论是,若一开始就以错误的法令提控,判决一个人偷钱罪名成立就是错误的。由於他是好法官,每个人必须接受陈群川被错误定罪,我也被迫承认我的错误。"

他说:“突然发觉新加坡法庭犯下如此错误,令我心痛无比。我也明白,我必须向被错误定罪的陈群川道歉。"

格林奈披露,他於2010年在新达城举行的飞鹰领导者会议上,遇见陈群川并向他透露杨邦孝大法官的裁决,那就是陈群川被错误定罪,且在技术上是无罪的人。

获知错控陈群川激动

“他在获知这个消息後很激动;我必须接受我的`错误’。"

格林奈曾担任商业事务局局长,并曾遭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提控。他被控於1989年及1990年担任商业事务局局长时,失信两笔由他保管的公款,在1992年被判监禁1天及罚款1万7千元。

事後,他不仅遭停职,1994年也被革除律师名籍,不准执行律师业务,直到2007年才成功要求恢复执业律师资格。

新闻背景

拯救新泛电失败•陈群川控失信等15罪

新泛电创立於1960年,业务包括拯救难船、产业发展和酒店业。陈群川是於1984年中,进行一次大规模的业务重组,而持有大洋控股的控制性股权。这家公司又直接持有新马金属43.7%股权。

直至1985年6月4日,新马金属才正式收购新泛电22.5%股权。由此,陈群川和新泛电开始扯上关系。这距离他於1986年1月出事,只有半年左右的事情。

陈群川收购新泛电之前,这家公司就已债务累累,1982年低负债近1亿新币;1984年底剧增至2亿5千万新币;1985年杪,债务已冲破4亿新币。这家原本债务缠身的公司,企图透过远期股票期货交易来扭转乾坤,谁知却越陷越深。

新股市暂停交易3天

1985年11月30日,新泛电的38家债权银行委任接管公司接管新泛电,新加坡股市更被迫暂停交易3天,震撼马新股市。为了拯救新泛电,他们多次要求陈群川注入数千万的资金,内情复杂。

最终拯救宣告失败,新加坡商业事务调查局突然在1986年1月21日把陈群川逮捕;23日控以失信等15项罪名,由大马富商丹斯里李深静和龙学品,以2千万新币保释外出。

1月26日,陈群川向马华总部呈辞,遭中委拒绝;1月30日,新加坡初级法庭以15项罪名提控陈群川,他否认有罪,保释金提高到4千万新币,由富商郭鹤年支付另外2千万新币。

2月2日,陈群川返回大马过年。在8月4日全国大选,他继续角逐务边国会议席,虽成功中选,惟马华整体成绩差强人意。

承认唆使罪即刻服刑

8月25日,陈群川在新加坡高庭承认唆使罪名;次日,法庭宣判他罪名成立,判坐牢2年,即刻押往明月湾服刑。第二天,他致电报给马华,正式辞去所有党职。

1987年3月27日,他才辞去务边国会议员;在补选中,马华前任总秘书陈祖排替马华守土成功。

12月26日,陈群川表现良好提早出狱,随後立刻遭我国警方引渡回国,协助调查马化控股失信案。次日立即在吉隆坡地庭过堂,随後获准保释外出。

1988年2月4日,陈群川被判罪名成立,坐牢30个月;不过,在9月上诉得直,获得减刑,在1989年2月4日刑满获释,恢复自由身。

偿还债务脱离穷籍

此外,陈群川也因为拖欠债权人3亿余令吉而被判入穷籍,他在出狱後绝迹政坛,并积极偿还债务,在1995年成功偿还所有债务,脱离穷籍,重新展开另一种生活。

在2009年7月26日,本地多家报章引述新加坡英文报《星期天时报》报导,即当年亲自处理陈群川案的商业事务局前局长格林奈和陈群川一同出席在新达城举办的飞鹰领导者会议。

这是两人自“新泛电事件"後,首次在公开场合一齐亮相,并分享如何克服逆境。

点评500

政治冤案?

这是一起“历史冤案",也是一起“政治冤案"。

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出书揭露当年处理过的轰动案件,他承认在1985年“新泛电事件"中错误提控马华公会前总会长陈群川,导致陈群川坐牢。

到底如何错误提控,新闻没有清楚的交待,但是格林奈承认犯错,却无法弥补对陈群川一生所造成的伤害。

“新泛电事件"不只是一宗商业案件,也是一宗政治案。

陈群川是当年备受民众看好的马华领袖,这和他出身及背景有关。

陈群川出生於雪州蒲种新村,童年家境拮据,他立志出人头地。1970年,30岁的他受到云顶创办人林梧桐的赏识,邀请他出任云顶集团总经理。他在商业上的才华,让他被喻为“经济奇才"。

1984年,马华爆发党争,以梁维泮为首的当权派扛上了陈群川领导的挑战派。

1985年党选,陈群川击败梁维泮当选马华总会长,达到他的政治高峰。

陈群川当选总会长数个月後,由他控制的新马挂牌公司“新泛电"出现问题,他当时认为应前往新加坡解决问题。

陈群川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当时他也前往请教“上头"是否应该过去新加坡,“上头"也认为应该尽快处理,以便尽快回来应对即将举行的大选。

但是,他前往新加坡被扣留时,本身还不知已被扣留,甚至被提控时,也不知被控告甚么罪。

往事已矣,如果当年陈群川没有被控,他或可在政坛上干出一番事业、合作社事件或许也不会爆发。

面对这样的人生挫折,特别是被错误提控和坐牢,相信信奉耶稣的陈群川能够放下,毕竟时间不能倒流、命运也不能改写。

(星洲日报/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