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增控教唆集会者违庭令•安华不认罪反斥当局“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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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琪•

《当今大马》2012年7月2日 上午10点51分

早前因参与净选盟3.0集会而被控的公正党领袖——实权领袖安华、署理主席阿兹敏及森州领袖巴德鲁希山的案件今日过堂,不料总检察署临时增加一项教唆的罪状。

总检察署是根据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提控3人涉嫌教唆数名集会者,在428集会中违反推事发出的庭令。

对于新增加的控状,三人皆表示不认罪。安华在被告栏内更炮轰当局“疯了”,并对他作出另一项政治提控。

他直斥,这项增加的控状是对他没完没了的政治压迫。

早前控违反和平集会法

300x200x007478196f09c5300b73cbd3b427e98b.jpg.pagespeed.ic.dj5wte5aul.jpg安华等3人在5月22日已被控两项罪状,即违反和平集会法令,以及教唆移开路障的罪名。

第一项控状指3人在428当天下午2点半至3点之间,在吉隆坡市中心敦霹雳路举行的街头示威,已违反法庭禁止公众进入独立广场的庭令,因此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3人违反刑事法典第188条文,并与109教唆条文与34条文同读。第188条文是“违抗公仆颁布的指令”。

控方入禀30份宣誓书

根据控状,他们3人在共同意图下共谋教唆公正党亚沙区部署理主席谭甘(R Thangam)、律师拉泽斯(G Rajesh Kumar)及公青团执委法罕(Farhan Ibrahim),以及最少5名净选盟选支持者违抗庭令,并导致他们在集会上诉诸暴力,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

300x200x66e822706af76c7a9204b7bb597c3c7a.jpg.pagespeed.ic.ejpozb4n91.jpg一旦罪成,他们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与5月22日的教唆控状不同的是,这项新控状是教唆净选盟支持者违抗庭令,而早前的控状则是煽动冲封锁破防线。

另外,早前被控参加428集会的谭甘、拉泽斯及法罕,也同样在今日过堂。主控官阿都华哈(Abdul Wahab Mohamad)要求法官,将安华和谭甘等六人的案件一同联审。

针对安华于6月28日申请撤销其两项教唆罪与街头示威罪,安华代表律师卡巴星在庭内表示,由于控方上周入禀了30份宣誓书,因此他们需时入禀答复宣誓书。

卡巴星也说,由于控方今早增加一项新控状,因此他们须修正其申请,一并撤销最新控状。

安华若胜或申请撤销

300x200x41856ecd1d7f4da0270dec893351b820.jpg.pagespeed.ic.jzjl4utlxg.jpg因此,地庭也订于9月3日聆审安华的申请,以及控方提出的初步反对。

阿兹敏的代表律师柏拉(C.V. Prabhakaran)则说,若是安华申请获准,阿兹敏或会入禀撤销此案。

法罕小登科豁免出庭

另一方面,法罕的代表律师三苏依斯干达则为其当事人向法庭申请“婚假”,因为其当事人将在9月2日结婚。

除法罕外,也是执业律师的拉泽斯在当天也有案件要处理,因此法庭允准两人豁免出席9月3日的过堂,

此案主控官依萨莫哈末(Ishak Mohd Yusoff)及莫哈末哈纳菲,而安华代表律师包括前第二律政司莫哈末索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