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辉•
《当今大马》2012年7月26日 下午2点59分
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莱纳斯公司的申请,以禁止“拯救大马”委员会等6造发表涉嫌诽谤声明与文章的封口令。
承审}}法官约翰奥哈拉(John Louis O’Hara)表示,起诉人现阶段所提呈的证据,无法说服法庭发出禁令,因此作出上述裁决。
“基于答辩人的有条件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和‘合理评论’主张,我不认同(申方)宣誓书所提出的证据是充分的。”
他认为,公共利益在这项申请中非常重要,因为公众在此事中享有知情权。
莱纳斯须支付五千堂费
法官也指示,莱纳斯必须支付5000令吉的堂费予6名答辩人。
这项裁决让在庭外等候,约百名从关丹远道而来的居民响起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莱纳斯起诉公开信诽谤
莱纳斯于今年4月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该委员会主席陈文德(64岁)和成员林绍桃(80岁),在一封致给首相纳吉的公开信中,含有不实与误导的成分。
尔后,莱纳斯也将该委会3名志愿人士方宗良(28岁)、李彩兹(48岁)及依斯迈阿布巴卡(Ismail Abu Bakar)列为此案第4至第6答辩人。
证明法庭捍卫言论自由
6造答辩人律师巴斯迪安(Bastion Vandargon,左图)稍后受访时表示,法官这项裁决可视为言论自由的胜利。
“当他说他维护这之前的所有案件,他是小心翼翼不干预言论自由。”
“拯救大马”委员会陈文德在受访时则说,这个裁决是该委员会的小胜利,并希望审讯最终能证明,他们所发表的一切言论都是事实。
“我们一直以来都是基于大众利益而发言。我们不会基于不明动机或私利发言。”
盼最终能“宰杀”莱纳斯
社会传播中心代表陈佐翰则希望,这项裁决能为其他的案件设下先例。
“这证明,普通人士也能批评,好像莱纳斯这种巨商。”
“我们今天只是‘伤害’到莱纳斯,并希望最终能‘宰杀’了它。”
申请转至关丹法庭审讯
随着法庭驳回禁令申请,这起诽谤案件将正式进入审讯阶段。
巴斯迪安(Bastion Vandargon)在过堂时申请,将此案关丹转移至关丹高庭审讯,原因是起诉人和答辩人都是来自关丹。
同时,他将于下周提出申请,以获得莱纳斯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