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6日 中午12点53分
净选盟等3个非政府组织在其“国民大选监督运动”(Pemantau)下派出自愿大选监察员赴全国投票中心走动,监督选举过程。惟他们的监察员在过程中却遭强行驱赶,更有7人在隆、甲两地被警方逮捕。
根据“国民大选监督运动”昨天在净选盟网页公布的“初期观察报告”,有5名大选监察员是在刑事法典第341非法限制条文下被捕与助查,他们也不被允许得到律师的咨询协助。
刑事法典第341条文阐明,非法限制(wrongful restrain)他人行动者,可被判处最高1个月监禁,或最高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下午4点半,这5人是在吉隆坡旺沙玛珠的南益华小被逮捕,他们也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A条文下,不被允许接触律师。”
被带返甲警察总部盘问
“(截至报告昨天上载至网站的时间,)他们仍在文良港警局。大选监察员也遭相信是国阵阵营的流氓强行赶出北根、淡马鲁与翠湖园(Danau Kota)投票中心。”
该报告指出,“下午3点45分,2名观察员是在马六甲爱极乐的武吉波浪华小被捕,他们之后被带回马六甲警察总部盘问。”
这项国民大选监督运动由大马社会传播中心(KOMAS)、大马自由及公正选举运动(Mafrel)与净选盟,联合发动的公民社会监督大选运动,并培训自愿者成为监察员。
选委会举办大选有进步
初步观察报告指出,大选期间出现数项重大议题,包括不褪色墨水、幽灵选民、选票票根,以及不法扣留大选观察员。
“惟,(选委员)在举办大选的表现有所改善,投票当天的‘热亭’与竞选活动已减少了。”
报告指出,在不褪色墨水事件上,证明净选盟早前的看法是正确的,因报告也记载了大选观察员对此事发现。
“只要用水与肥皂,这个号称7天之内不褪色的墨水可以迅速褪色。”
非公民坐警车进投票站
该报告指出,大选观察员也在班底谷看到车子将幽灵选民送入投票中心,观察员也申诉非公民人士穿上警方外套,坐在警方客货车进入投票中心,证明幽灵选民的忧虑是真实存在的。
“在其他选区,部分选民甚至不被允许投票,选民发现已有其他人用其名字投票了。”
“选票也出现问题,这包括票根有污点、选委会人员将选票号码记下来,以及没有盖章的选票票根。”
“举例说,选委会人员被指在上午8点至11点这段时间内,在甘榜达沃斯(Kampung Tawas)投票中心拒绝选民要求换选票的事,选民当时投诉本的选票已有污渍。”
这份报告也说,选委会在昨天记者会上,完全没有回应公众的投报,选委会也应在选举不当与骚扰大选监督员事件上提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