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巫统主席无法定地位起诉•法庭宣布撤销林冠英诽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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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伦•

《当今大马》2012年6月11日 上午10点51分

中午12点35分更新

槟城巫统州联委会主席再纳阿比丁起诉槟首长林冠英诽谤一案,今天出现令人意外的结果,法官郑凤玉裁决接纳答辩人提出的初步反对,直接撤消此案。

法官是在内庭向诉辩双方宣布裁决。林冠英律师佳日星告诉记者,法官认同答辩人首席律师卡巴星提出的初步反对,决定撤消此案。

卡巴星在5月陈词时说,再纳并没向社团注册局申请成为槟巫统的负责人,所以没有法定地位(locus standi)代表槟巫统起诉林冠英。

堂费由再纳负责

也是前高渊国会议员的再纳,是针对林冠英指控巫统涉及光大和槟威大桥的暴力示威,以及行动党槟州总部纵火事件,入禀民事诉讼起诉这名行动党秘书长诽谤,并索偿3000万令吉。

再纳把林冠英、人民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公正党党报《公正之声》出版商Segmen Fleksibel私人有限公司及编辑法扎拉,列为此案的答辩人。

法官在书面判词中表示,再纳并没向社团注册局申明,以获得槟州巫统联委会的授权,起诉林冠英等造诽谤。

“法庭同意答辩人所提出的初步反对,裁定起诉人没有法定地位启动此案。因此,法庭指示撤销此案,堂费由起诉人负责。”

“胜诉让人意外”

针对此,林冠英与旺阿兹莎在法庭外接受记者访问时,不约而同形容这项裁决是“让人意外的甜蜜胜利”。

也是行动党秘书长的林冠英指出,这场司法胜利不止属于他,更重要的是凸显新闻自由,特别是回覆权的重要。

他说,由国阵控制的媒体,通常都没有给予他及其他民联领袖答复与回应的机会。

“这也是献给坚持司法自由者的甜美胜利。”

挂钩巫统纵火案

林冠英是在去年8月槟州行动党总部疑遭人蓄意纵火后,指责巫统连番炒作最近的槟州回教堂禁用扩音器在黎明前诵经,才导致行动党总部被人攻击。

“我们认为,这是因为诵经课题所引起的其中一个巫统攻击行动。”

不过,这番言论引起槟州巫统的不满。再纳要求林冠英撤回言论兼道歉,不过后者拒绝从命,终于引致双方对簿公堂。

2012年5月要闻精选/法庭宣布撤销林冠英诽谤案.txt · 上一次变更: 2012/06/11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