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只向反貪局申報欠透明‧部長公布財產失意義

《星洲日报》2012-01-25 18:55

(霹靂‧太平25日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認為,如果部長和州行政議員只是向反貪委會申報財產,倒不如不公佈,因為這已失去了公佈財產的意義。

他表示,向人民公佈財產,主要是證明部長和行政議員沒有來歷不明的財富,如果他們的財富都透明,根本不必害怕公佈財產。

林冠英今日出席太平行動黨主辦的新春大團拜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公佈財產主要是顯示沒有貪污,如果只是好像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所說,只需向反貪委會申報財產,那是等於零。

林冠英也表示,南北大道自從徵收過路費以來,收入已經高達240億令吉,扣除60億令吉興建費用,還有180億令吉盈余,它的收費限期更延長至2038年。

他說,南北大道已經成為人民的負擔,希望人民在來屆大選時能支持民聯,讓民聯執政,然後廢除南北大道過路費。

林冠英也呼吁警方公佈於去年12月17日,星州日報太平記者在採訪巫統支持者的示威活動時,遭致傷的案件調查結果。

他說,警方應該對此事採取快速行動,因為行動黨已提供案發錄影片段給警方,而短片在上網後,已超過2萬次點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