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纳吉将获特赦!

《东方网》发布于 2024年01月30日 14时40分 • 最后更新 1小时前 • 整理:蒲洁仪

(吉隆坡30日讯)消息盛传,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获得特赦!

消息人士向《马来西亚前锋报》证实,纳吉已获特赦,惟特赦局尚未发布官方文告。

早前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扎丽哈证实,她昨日参与特赦局在国家王宫举行的会议,不过一切有待特赦局发表文告。

根据媒体报导,特赦局已考量此事,并已做出决定。特赦局昨日召开会议,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卸任前最后一次主持的会议。

坊间盛传纳吉将获特赦,而《马来西亚前锋报》昨日报道,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回应,有关会议此前已多次推迟,惟她拒绝透露会议议程。

不过,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昨日直言,并未收到任何有关特赦纳吉的消息。

现年70岁的纳吉是我国首名入狱的前首相,他是在2022年8月23日入狱,并在同年9月2日申请特赦。

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第113条文下,提出特赦申请不设任何条件,但却有时限规定,即申请者未获特赦或缓刑,就必须再等2年或以上才可再提出另一份申请。

这意味著,若纳吉要寻求第2次特赦申请,只能在2025年8月23日或之后提交。

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对所有已经由军事法庭下判的罪行,以及在联邦直辖区、即吉隆坡、纳闽、布城境内所犯下的所有罪行,给予赦免、缓刑和减刑。

同时,特赦分为有条件特赦和全面特赦。有条件特赦则为罪犯减刑,全面特赦则是免除罪犯的罪行。

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7项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罪名成立,包括1项滥权罪,被判监禁12一年和罚款2亿1000令吉;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以及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总共面对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令吉。

尽管纳吉针对这项判决提出司法上诉,但上诉庭于2021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而纳吉在联邦法院的极上诉,也于2022年8月23日被驳回,并正式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