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是“持刀暴力示威者”•青年要報館賠1千萬

《星洲日报》 2011-08-18 09:53

(彭亨‧淡馬魯17日訊)淡馬魯一名馬來青年今日發出律師信予每日新聞及其隸屬的新海峽時報,指該報在上個月9日《乾淨及選舉聯盟》集會的翌日,在封面指他是個“持刀暴力示威者”。要求報館為誹謗賠償1千萬令吉。

該名青年阿都拉薩恩杜(33歲),今日通過淡馬魯一間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信於上述報館。

他說,上月10日,該家報館報導指他蒙臉,手持刀子出現在人群中,有關報導是不正确的。

他說,作為一名商人,報館如此報導將毀壞其名聲,因此他才作出決定,向報館提出賠償。

盼報館21天內回复

他說,希望報館在21天內作出回复,否則他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阿都拉薩是淡馬魯一名鞋匠,他在709淨選盟大集會當天的身影被刊登在每日新聞及新海峽時報。

每日新聞當天的照片顯示一名身形魁梧,黑布包臉的男子正在拋擲物品,另一向前伸展的右手則拿著另一物品,圖說有“一名參與非法集會的持刀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