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罪修正法案二读投票•关键时刻议员去了哪

《星洲日报》2013-10-03 16:54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3日综合讯)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修正法案本月3日凌晨12时53分三读通过,在二读通过时下议院内共有115张支持票对66反对票。我国共有222位国会议员,国阵议员共有133位,民联议员89位,换言之共有18位国阵议员以及23位民联议员缺席该法案二读投票环节。

455x310.2013.10.03.hl130701w004.jpg 陆兆福:民联已尽力。(图:星洲日报)

民联重量级领袖出国

在该修正案通过後,无论是社交媒体与推特上,有许多网民询问在面对如此重要且极具争议性的法案时,为何投票环节有多位议员缺席。

据了解,民联方面,有多位民联重量级领袖包括安华、努鲁依莎、哈迪阿旺、卡巴星等,由於人在海外或有公务在身等理由而无法出席投票。

根据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在其推特上回覆其他网友询问缺席民联议员课题,指部份民联议员在麦加朝圣,部份则出席泛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A)国际论坛。

昨晚才刚从国外返马的伊斯兰党沙亚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在推特上回复指部份民联议员身在国外,一些则在出席党活动或与人民会面。

本报记者已通过国会议员向国会秘书处索取记名投票的名单,但秘书处表示目前还未准备好名单。

遵循决定•梁德明投支持票

民政党新邦令金区国会议员梁德明表示,他是遵循“国阵议员的决定要一致”的行为守则,在国会上对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法案投下支持票。

他接受电访时说,民政党是国阵成员党之一,尽管该修正法案违背了党的原则,最後却必须作出一致决定。

“民联也一样,例如莱纳斯稀土厂事件开始时有位伊党国会议员同意,最终也必须遵循党的决定。”

他也对内政部长未充份谘询其他国阵成员党的意见而作出上述决定表达不满。

民政党代主席拿督郑可扬曾对上述修正法案表达失望,并呼吁内政部长重新审视预防性拘留的条文。

阿里夫提早离开国会•“最後表决没算票”

劳勿国会议员拿督阿里夫说,他在晚上10时许离开国会下议院,在他离开前,国会已经进行了两轮投票。

“我们了解到,最後一次的表决在於举行赞成或反对,没有算票,这对於人数偏少的反对党来说已经没有特别意义,因此我和数位议员讨论之後,便离开了国会。”

陆兆福:民联已尽力

行动党国会党鞭陆兆福认为,民联国会议员已为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法案尽力,希望民众不要以民联23位国会议员缺席,指责民联“讲一套,做一套”。

他表示,行动党和民联众国会议员针对上述修正法案在国会辩论至凌晨一时,目的在於让国会对该法令作出修改。

“然而最终结果并非根据辩论内容作决定,而是党员人数,像马华有人在国会大厦外反对,但里面的国会议员却必须投支持票。”

陆兆福也说,有些行动党和民联国会议员未克出席国会投票,不是为了本身的事情,而是另有重要会议和活动,例如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是到日本出席跨太平洋夥伴关系协议(TPP)的会议。

“每个人有各自看法,要如何评论是个人自由,但我认为这并不代表我们不关心这一项议题。”

他指出,行动党已在国会会议前通知所有该党国会议员修正法案的事情,而该党目前没有决定处分无故缺席的国会议员。

蔡添强:甫从美返马•安华没出席投票

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受询时表示,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昨夜才从美国返回大马,所以没有出席国会投票。

他表示,基本上有超过半数公正党议员出席国会,很多公正党议员也积极参与辩论,即使已到凌晨12时,梳邦区国会议员西华拉沙、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苏仁登、鹅唛区国会议员阿兹敏阿里等人,都不放弃辩论,费尽口舌要求政府撤回这项法案。

“我们知道国阵一定会通过这项法案,要通过这项法案只需多数票即可,他们的人数比我们多。所以,即使有民联议员缺席投票也不是项大问题。”

他反而抨击马华和民政,因为马华和民政在外面大声反对这项法案,但是却没有一位马华和民政议员参与辩论提出反对声音,也不敢在议会厅内站起来与民联议员一同反对修正案。

马夫兹:不记得谁缺席•伊党不对付没投票议员

伊斯兰党波各先那区国会议员兼国会党鞭马夫兹表示,昨日缺席国会投票的伊党议员不多,但他不记得有哪位议员;不过,党不会对付他们。

他解释,一些伊党议员人在国外,一些在国内的议员不知道会在昨天傍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修正法案,大部份议员赶不及到国会投票。

“好像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他人在印尼亚齐有个活动。沙亚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则刚从澳洲返马,他赶到国会时,二读表决时间已过,唯有在委员会阶段投票。”

马夫兹国会走廊受询时强调,伊斯兰党的立场是反对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修正法案,特别是允许警方未审先扣措施,因这侵犯基本人权。

“议员应表达立场”•网民:不然选你干嘛?

“虽然已知道最後的(投票)结果是甚么了,但是,做为国会议员,你不能无故放弃,必须勇於表达立场,不然选民选你干嘛呢?”

网民CK ANG受询时说,这是大原则的问题,已不再是输赢的问题。国会议员必须在重要和关键的法案上勇於表达代表人民(特别是投选他她的选民)立场,不能轻易放弃。

要对得起选民托付

“每一个声音和每一种立场都很重要。如果说在大选前,这些(当时还是候选人)国会议会疾呼`每一票都不能少’,让许多海外选民不惜花大笔费用回来投下一票,那么在表决此重要的法案时候,每一个有立场的声音和表决更至为重要,他们必须为民发声。”

身为槟州升旗山国会选区选民的CKANG强调,他和许多网民希望23名缺席的民联议员挺身交待,不是要打击或斥骂,而是选民真的需要知道,在表决此法案的时候,他们去了哪里?这点需要跟选民交待。

至於执政党的国会议员,他认为也须“表里一致”,不能有“在外反对,在内支持”的两个立场。

担心防罪法案遭滥用

提到法案的通过,他比较担心的是出现滥用情况。

“这法案有部份固然可对防范罪案起正面作用,但是每一项看起正面的法案一旦遭滥用,最终都会变成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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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问问议员

国会下议院10月2日在115张票支持,66票反对下,三读通过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修正法案;有民众发起“问问议员行动”,要区内的议员解释自己当时投下的是支持或反对票。

民众关注的另一个议题是反对法案的议员只有66人,另外23名极可能投反对票的民联议员怎么在此关键时刻缺席呢?

民选议员准时开会,按表签到是身为议员最基本的职责。在重要时刻缺席会议,没有参与辩论重要的法案,表达人民心声,是否失职?

一位议员称在第三轮投票时就因“已知结果是甚么了”而提早离席,就给人“怎么多一个小时都不坚持下去”的欠坚毅印象。

18国阵议员或选择缺席

法案经过朝野议员两天辩论後,政府最终做出数项修正,包括允许被扣者针对扣留令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这可能使部份原本持反对意见的议员在投票时转向,投下支持的一票。

此次也有18名国阵议员缺席。国阵议员的行为守则规定议员在立法议会参与表决时,不能持有和国阵政策相勃的立场,这或许是部份国阵议员选择缺席的原因。

在涉及公正与人权的大是大非课题上,人民无不希望朝野议员能将党派利益搁置一旁,凭良知作出表决,但他们能吗?

【大事件:防范罪案修正法案】

(星洲日报•独家报导:郑秀慧、郭史光治、万绮珊、刘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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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要闻精选/防罪修正法案二读投票_关键时刻议员去了哪.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10/03 03:18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