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毓海: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自由

2014-02-14 09:49:55   来源:人民论坛

核心提示:价值多元,并不是指价值相对,更不是指价值虚无。在人类历史上,价值观从来就是千差万别的,但却总有一种价值观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真理。在当代中国,只有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观——即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观出发,才能正确地观察和理解当今世界,正确地看待中国当前的改革与发展。

早在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曾深刻指出:“我们一定要向人民和青年着重讲清楚民主问题。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都同民主问题有关。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者说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民主。”①今天,对于自由和民主的问题,并没有像小平同志所告诫的那样“着重讲”、“讲清楚”了,也没有使马克思主义的自由民主观深入到人心。

“着重讲”、“讲清楚”的关键,一是要简明扼要,二是要理直气壮。简而言之,就是必须着重讲、讲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理论基础,即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观,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不仅把他人当作手段和工具,而且也当作目的”——如果用毛泽东的话来概括的话,就是“为人民服务”。

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个时期以来,比较流行的观察中国与世界的方法,是“自由主义”的方法。这个方法的核心是:把国家与社会对立起来、把政治与经济对立起来、把个人与共同体(集体)对立起来;同时,它又把国家、政治和共同体理解为负面的、保守的和压迫性的因素,而把社会、经济和个人理解为正面的、积极的、解放的和自由的因素。以这种机械的、割裂的方法来观察中国和中国的改革,就会得出如下结论:中国的改革进程,就是释放个人、社会和经济领域里的“自由”,并以此来反抗国家的、政治的和共同体的“专制”与“压迫”的过程。

这种观察方法的明显缺陷,首先在于它不符合中国长期改革与革命的历史,同时,也不符合当前中国改革和发展的现实。中国面向近代化的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而言这个过程是开始于宋代的王安石变法,实际上,马克斯·韦伯、列宁和宫崎市定等人,都是这样看待中国长期的改革与革命的。在他们看来,中国改革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国家与社会的结合,政治与经济的结合,而不是对立;正是为了增强国家能力、提高国家治理效率,才启动和推动了经济和社会领域里的各种改革,因此,这样的改革也叫“变法”——即一方面是政治改革、变法为经济和社会领域里的改革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另一方面,则是经济和社会领域里的改革推动政治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因此,这是一个互相促进、彼此推动的过程,而绝非一个互相对立的过程。从中国长期历史上看,国家会为了提高效率和治理能力以及对抗外侮的能力而积极推动经济和社会改革,而经济改革则又反过来推动政治效率的不断提高;无论政治改革还是经济改革,其共同目标都是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和能力,以及激励和约束管理者。

中国历史上的改革是如此,今天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特征实际上也是如此。而“自由主义”方法的一个明显缺陷,便在于对“国家”的简单化的、非历史的理解。这种理解是建立在西方近代所发生的“债务国家”这种特殊的政治形式基础上的,即国家以税收为抵押,把财政和金融权力让渡给一个垄断金融资产阶级,这种“债务国家”的政治形式,以1910年美联储的形成为重要标志,其实质是垄断金融集团支配国家并掠夺世界人民,国家沦为金融资本的工具。而中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大、区域发展差异非常大的国家,本来就存在着各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如果不能把各种不同的阶层、地方和民族利益通过国家这个平台结合起来,那不但国家发展不好,而且还会导致四分五裂、军阀混战,这是中国长期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深刻教训;所以,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中国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取得的最了不起的成就,当然,这种经验也符合俄罗斯这样幅员辽阔的大国的实际。列宁说,俄罗斯究竟能否发展,就取决于其国家建设的成败,即能否建设一个革命的、代表各民族和各阶级广大利益的国家平台,也只有在这样的平台上,民主才能有效展开,这就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撰写的《国家与革命》一书的主旨。历史证明,列宁的论断是符合俄国实际、具有远见卓识的,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的经验教训来看,国家建设、增强国家能力、提高治理效率,都是中国政治的强项,也是中国发展的基本保证,而不是阻碍。

著名的自由主义政治家弗朗西斯·福山,在其关于国家建设问题的著作《Nation Building》中指出,自由主义政治学说的最大缺陷,就是在国家建设方面的失败,这个观点代表了他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反思。其实,如果我们客观地去思考,就会发现,当前西方社会所陷入的深刻危机,十分鲜明地表现为“国家的失败”;其实质就是“债务国家”这种政治形式的失败,更严格地说,目前几乎所有的西方国家都已经破产了,沦为了典型的“失败国家”(其中,日本国债是其GDP的200%,美国是100%,欧盟是80%);当前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根本问题,首先是巨额国债压力下的国家破产、政府破产,而一个债台高筑的政府,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能力解决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这才是西方走向衰落的根源所在。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将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学说与自由对立起来,这从根本上也是不符合事实的。马克思毕生追求自由,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最为典范的自由理论著作。但是,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无论康德还是马克思,他们对“自由”的理解,与今天流行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完全不同。自由是康德所说的一项“命令”,它使我们能够、乃至必须从“他人”的角度去展开思考,因此,所谓自由,也就是不仅为“我”,而是能够乃至必须为“他人”做些什么,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不仅要把他人当作工具和手段,而且当作目的,实际上,这也就是他所说的社会主义。

因此,所谓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首先取决于这样一种社会共识的形成——如果我们把这种社会共识称之为自由的话,那么,这就意味着:这种“社会共识”不能建立在眼前利益的满足的基础上,也不能建立在自我中心论的基础上,而必须建立在对他人的包容、关怀,以及从“他人”的立场和视野来思考问题,乃至为他人服务的基础上。

在这里,我们可以再回想一下由康德所提出的那个关于“自由与必然”的著名的命题。康德说:如果从经验论的角度来说,每个人都是必死的,所以,大家根本就不必瞎折腾;如果从自我论的角度来说,人最大的悲哀,其实也不过就是“自己死了但钱还没花了”而已。可见,真正促使人类不屈不挠、乐观奋斗、顽强拼搏的理由,从根本上说,就既不是经验和功利主义、也不是自我中心论,而恰恰相反——从人类整体和人类历史的角度看,每个人其实都是在不自觉地为他人、为后人而工作和创造着,尽管这种劳动和创造的成果是其在有生之年所不能享受到的。正是由于从人类历史的角度来看,每个人其实都在情不自禁地、不自主地为他人劳动和创造,所以,也只有从他人的角度出发、只有接纳和包容他人的视野,所谓“社会”才会存在,而这就是“使人成为人”的事物,这就是我们为之珍视和骄傲的“自由”。

康德在谈论人这个物种所独有的自由秉赋时说:“这种情形永远都是令人惊异的:以往的世代,仿佛只是为了后来世代的缘故而在进行着他们那艰辛的事业,以便为后者准备好这样的一个阶段,使之能够借以把大自然作为目标的那座建筑物造得更高;并且惟有到了最后一代,才能享有住进这所建筑物里面去的幸福,虽则他们一系列悠久的祖先都曾经(确实是无意地)为它辛勤劳动过,但他们的祖先们却没有可能分享自己所早已经准备过了的这份幸福。尽管这一点是如此之神秘,然而同时它又是如此之必然,只要我们一旦肯承认:有一类物种是具有理性的,并且作为有理性的生命类别,他们统统都是要死亡的,然而,这个物种却永不死亡、并且终将达到他们的秉赋的充分发展。”②

这种不仅把他人当作工具和手段,而且也当作目的的自由,并不是从经验论和自我中心论的角度能够发现的,所以,康德把它称为一项“命令”以及人所以为人的“天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就必定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同样地,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就一定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但是,却并非是眼下流行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拥趸。卡尔·马克思就是这样一位彻底的自由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位彻底的社会主义者;作为伟大的学者,他也正是从这样的角度去分析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的。

显然,西方世界确实存在着一个强大的、自称为“社会”的领域,但是,马克思却把它看作商品社会异化的产物,他认为这个强大的社会领域是由一系列“中间人”、代理人构成的。因为商品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都是孤立的,他们作为私人劳动者,彼此之间也是孤立的;在孤立的个人之间,只有通过互相交换自己的劳动产品才能建立起联系。因此,在商品社会里,最重要的并不是商品生产者,而是交换法则的制订者和中介者。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中深刻地指出:“我们知道,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有一个极大的份额是属于那些中间人的,就经济来说,他们是金融业者、证券交易者、大商人、零售商等,他们把营业的利润吸去了;就民法来说,律师是法律当事人的寄生品;就政治来说,议员比选民重要,大臣比主权者重要,代表比被代表者重要;就宗教来说,上帝被中间人推到了幕后,中间人被牧师们所横夺,这些牧师又把自己插在善良的羊和牧羊者之间充作不可避免的中间人。”

马克思指出,中间人、代理人阶层通过垄断社会交往法则、经济交换法则,实际上支配着国家与社会,从而成为实际上的管理者——这是现代西方社会统治的特点,即在这个社会里,真正支配着经济的并不是商品生产者,而是投资和交换法则的制订者(金融业者和证券交易者),真正支配着政治的不是选民,而是代表和议员,真正支配着法律的不是正义,而是律师,真正支配着舆论的不是民意,而是媒体,真正支配着宗教的不是上帝,而是牧师和教会。

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盲目“拥趸”们不同,马克思从来没有抽象地谈论“社会领域”,更没有把它视为“价值中立”的领域,在他看来,“社会”日益成为一个占统治地位的独占力量,这绝不是民主,而恰恰是西方民主的重大缺陷和陷阱。马克思关注交换价值获得了独立性这个问题,其实是说:这个所谓“价值中立的领域”并不中立,而是有着自己的特殊利益,由特殊利益者构成,这是马克思分析现代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视点。

今天,独占性的“社会领域”在西方还有一个经济学的名称——服务业。当下,西方经济—社会危机的一个特点是,伴随着高福利、高收入、高龄化陷阱,第一产业一派凋敝,而“服务业”繁荣昌盛。于是,伴随着经济危机日益繁荣的是媒体噱头的空前火爆,不但选举成为媒体战,而且传媒业的发展推动了党派政治的堕落,以至于面对着“财政悬崖”,美国两党还在打嘴仗,民主变成了无政府。两房按揭破灭了,律师们却大赚其钱,制造业失败了,华尔街则大获全胜,最终国家和社会变成失败者,只有中间人、代理人阶层获利。

可见,当前西方社会遇到的问题,恰恰是由于其社会结构的内在弊端造成的,突出表现为:其一,国家建设方面的失败;其二,以“社会”名义出现的“中间人”、代理人阶层的独占。而高国债导致国家破产、服务业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的严重失衡则是其鲜明表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恰恰由于其前提的盲视,无法看到目前危机的真正根源所在,而我们如果被流行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所迷惑,也就会同样看不清世界和中国的形势。

今天,对于网购所引发的商业革命有所感触的人们都会意识到,马克思所说的抑制“中间人”利润所带来的生产力解放,这也令我们想到,20世纪初亨利·福特所提出的,通过提高劳动者收入,以使得工人可以买得起自己生产的小汽车的“福特主义”。但是,美国的金融垄断集团反对福特,反对通过提高劳动者收入带动消费的福特方案,他们主张人们向银行贷款,以负债的方式促进消费的泡沫化发展道路,而后一条道路使利润归于银行家这个最大的“代理人”和“中间人”阶层。

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观点的指导,我们就不可能看到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世界上一切幸福的生活,都要靠劳动来创造。马克思指出,中间人—代理人阶层、价值“中立”的领域,指的是议会、代表、垄断金融机构、媒体、律师,他们虽然代表着社会在分工中的发展与进步,但是,始终需要警惕和注意的是:当他们成为一个不代表市民社会生产和交换的领域,而只代表自己的特殊利益集团的时候,代理制、代议制、代言制和代表制,也就成为生产和交换的破坏性力量。

当现代西方社会忽视了中间人、代理人阶层是个特殊的食利和利益阶层,而听任这个只代表自己利益的中间人阶层不受任何限制地做大的时候,整个社会就异化了、失衡了,这才是现代西方社会的问题所在。

因此,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要重建社会和市民社会,就需要人民民主——其核心是将简单的代议制、代表制,变成普通劳动者的参与制。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运动是英国大宪章运动的发展,因为它有一个伟大的创举——这对巴黎公社是一小步,而对人类历史是一大步——巴黎公社把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由一项特权变成了一项劳动,政治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劳动,跟一般社会生产劳动没有区别。

当前,群众对干部腐败问题非常不满。有人提出通过给官员加薪来抑制腐败,但是这不切实际。在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中,一是以坚持和实践群众路线来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二是马克思和列宁首创的民主方略,也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所提出的措施:必须在各级人大和党代会当中,不断增加普通劳动者、一线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以群众路线和普通劳动者的积极参与来破除代议制、代理制的僵化,以使代表制度不被权力和金钱所绑架,不被一个中间人—代理人阶层所独占、垄断。

同时,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更加清醒,西方发展方式的一个严重教训,就是提醒我们不能放任经济的自由发展,而必须要保证产业的安全,这就包括按照国家产业发展的规律,对三大产业的比例进行合理的调控。尽管中国服务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也必须注意使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发展保持在合理的比例,特别要防止虚拟经济和服务业比重过高。

任何民族和国家的发展,都不是靠在媒体上喊口号以及娱乐演出来拉动的,也不是靠打官司诉讼以及炒地皮、炒股票来实现的。德国是当前西方表现最好的经济体,其工业产出占GDP的30%以上,这表明,没有一个坚定的实体经济和创新产业队伍,片面地发展服务业,最终造成一个“中间人”阶层的独占和垄断,这样一种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必然会导致不合理的经济—产业结构。

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最不满的,不仅仅是干部腐败,而是严重的两极分化,在多次民调中,“两极分化”不断扩大被视为当前中国最大的危险。两极分化既包括干部问题,又不仅仅限于干部问题,目前证券业者、股市操纵者、不良律师、媒体制造的明星,他们的收入与一般老百姓之间存在着日益严重的差别。作为代表和支配着着社会交往和商品交换法则的群体,他们也必须受到国家和人民的监督,收入也应该摊在阳光之下,并被更合理的税收调节制度所规范。经济改革的要害是财政和金融改革,财政改革的要害是税制的改革,笔者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经济民主和我们真正需要的社会主义民主。

责任编辑: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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