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若再拒进犯人栏 应以藐视法庭罪惩治

(吉隆坡19日讯)经常代表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律师莫哈末哈尼夫认为,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再次拒绝进入犯人栏聆审,主控官应以藐视法庭为由,要求法官对纳吉采取行动。

他昨日发文告指出,刑事案共分为两种,即传票案(涉案者被称为接传票者,OKS)和逮捕案(涉案者被称为被告,OKT),而纳吉日前因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一马发展公司(1MDB)等案件都属于逮捕案,所以纳吉在相关案件中被称为被告。

“无论是提控、过堂、审讯或裁决,所有逮捕案的被告都必须在犯人栏内,只有特别情况如被告身体虚弱才能被豁免入犯人栏。接传票者则可在犯人栏外就坐聆审。”

莫哈末哈尼夫强调,任何被告不遵从法庭谕令,可导致早前所给予的保释条件提高或额外增设保释条件,或在必要下直接取消保释。

纳吉周五(16日)因一马发展公司案被控25项控状,即4项贪污罪名,以及21项接受、使用和洗黑钱罪名案出席过堂时,拒绝进入犯人栏内聆审。

律师莫哈末哈尼夫(右)认为,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再次拒绝进入犯人栏聆审,主控官应以藐视法庭为由,要求法官对纳吉采取行动。
纳吉(左)
莫哈末哈尼夫(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