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3控林冠英·2案涉海底隧道 另一未说明

 

反贪会发出文告证实林冠英已被逮捕,并会分别在8月7日、10日及11日被提控。
反贪会发出文告证实林冠英已被逮捕,并会分别在8月7日、10日及11日被提控。

(吉隆坡6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获得总检察署的准许,分别在吉隆坡反贪特别法庭以及槟城地庭,分3天向林冠英进行提控。

反贪会今晚发表文告指出,林冠英将在3天面临3项控诉。

其中,反贪会将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条文(a)(A)条文即索取或收受贿赂罪行,于明日(7日)上午9时在吉隆坡大使路反贪特别法庭向林冠英进行提控;以及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即公共机构人员利用职务获取贿赂,于10日上午9时,在槟城地庭向林冠英进行提控。

反贪证实林冠英被捕

文告指出,两起案件的提控皆与槟城海底隧道有关联。

此外,反贪会也将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于11日在槟城地庭向林冠英进行另一项提控。无论如何,反贪污并未说明这起案件的提控原因。

较早前,外界盛传林冠英将在今晚被逮捕,大批媒体即守在布城反贪会总部外,以在第一时间进行跟进报道。

现场媒体拍到的视频显示,林冠英乘坐的白色丰田Vellfire休旅车,于今晚9时10分驶入反贪会总部办公室;随后,反贪会也发表文告证实,林冠英已经被捕。

此前,林冠英已在7月22日、25 及26日三度被反贪会传召,针对海底隧道案件到反贪污委员会录取口供。

(图:马新社)
(图:马新社)

林冠英在上个周日(7月26日),第三度针对槟城海底隧道案件,以证人身分接受反贪会录取口供,在经过长达8小时的录供后,于当天傍晚离开反贪会总部。

这是林冠英在一周内三度录供,此前他已分别在7月22日及25日,接受了各逾6小时及7小时的录供。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