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 材•
据报载,2012年10月28日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与华总、七大乡团协调委员会等14个华团举行汇报交流会,对外发布三项共识。其中一项共识:鉴于彭亨州的特殊情况,政府批准关丹中华中学的办学模式仅适用于关丹中华中学,不应成为国内其它地方申办独中的先例,也不能成为未来独中办学的模式。
笔者不以为然。联系关丹中华中学的办学本质(依据关丹中华中学批文的规定)及其创立可能带给独中的负面影响,以及探究教育部批准设立这所学校的意图,这项共识是需要商榷的。
首先,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无疑自我承认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关丹中华中学不是一所真正意义的华文独中,而是教育部批文所揭示:一所以国语(马来西亚文)教导国家教育课程KBSM / KSSM 、准备其学生参加马来西亚考试局主办PMR和SPM考试以及马来西亚考试理事会主办STPM考试、实行“官办教育体系”的私立中学。
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诸公之前咸认教育部批文“不尽如人意”,须要“厘清”,现在又承认关丹中华中学的“私立国中”办学模式。那么,此前10月23日董事会决议实行华文独中办学模式(包括推广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及优良价值观;行政与教学语文皆以华文为主;实行“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学制,以华文为媒介语;学生必须参加独中统考,也被鼓励参加政府考试),又有何意义呢?莫非在批文未厘清之前显示“明知不可为而为”的气概,还是为换取董总认可允许参加独中统考以利开展筹款和招生工作,抑或蒙蔽华社、“明修栈道,暗渡陈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