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是在上午9时30分抵达法庭,并出现在听众席,在控方发现罗斯玛在庭内后,即向法官作出抗议。
罗斯玛是一身红色马来装,在法庭开审后不久,即坐在听众席。
控方律师斯坦巴兰这时打断正在盘问证人的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向法官提出反对罗斯玛在庭内。
他说,罗斯玛已经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传召并录取口供,可能会作为证人。
“她不应被允许(出席)听审。”
法官纳兹兰在作出裁决之前,罗斯玛在其律师古玛仁德陪同下,走出法庭。
但罗斯玛离开法庭时,她口中嘀咕着抱怨。
罗斯玛之后走到法庭大厅,并乘坐车子离开。
纳吉涉及SRC国际案,进入第27天审讯,SRC国际前董事主席伊斯米第7度出庭供证,亦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接受辩方律师盘问。
66岁的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中,共面对3项刑事失信控罪丶3项洗黑钱罪及一项滥权罪,而涉及的款额则高达42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