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手续就逃离.嘉马保释申请遭撤销

《星洲网》2018-07-30 17:45

嘉马所涉及的潜逃和非法入侵案今日分别在安邦第一推事庭和第二推事庭过堂。
身穿黑色西装外套和头戴宋谷的嘉马(中)被押离法庭时,一如往常脸带微笑坦然面对镜头。(图:星洲日报)

(雪兰莪.安邦30日讯)涉嫌非法入侵案的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因未完成保释手续就逃离医院,安邦推事庭今日撤销他原有的保释申请。

嘉马所涉及的潜逃和非法入侵案今日分别在安邦第一推事庭和第二推事庭过堂。

他早前共面对两项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入侵)的控状,当时推事允许他每项控状以3000令吉保释。

首个控状指他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3时40分,和另9人闯入安邦哥沙花园一间家庭娱乐所,抵触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控状,9人当中,其中5人已于2018年5月25日被控,4人仍在逃。

次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日期下午3时30分,和另2人(1人已被控,1人仍在逃)一起闯入安邦哥沙花园一家商店,抵触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第一推事庭主控官诺哈斯玛和第二推事庭主控官莱哈娜副检察司皆要求法庭撤销被告原有的保释申请,不再让他保外,因被告没有现身完成保释手续就逃离医院。

嘉马的代表律师凯鲁则希望法庭保留被告的保释申请,因为其当事人并不是故意潜逃,并指被告还未被判有罪,仍有保外候审的权利。

8月10过堂

推事莫哈末菲道斯和哈斯琳达因顾虑嘉马有潜逃的前科,两人决定撤销他的保释申请,法庭也择定8月10日过堂。

至于嘉马潜逃扣留案,基于控方的文件尚未准备好,案件同样延后至8月10日过堂;他是因未完成保释潜逃而面对1项抵触刑事法典第224条文(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之合法拘留)的控状。

另外,嘉马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事后向在场媒体表示,他们明日将会入禀沙亚南高庭,申请检讨嘉马面对的所有案件。

嘉马的家人和支持者今日到场为他打气,其妻子数度落泪,年幼儿子不断地拥抱和亲吻他;他事后收押在双溪毛糯监狱。